隆鑫通用11月3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重慶證監(jiān)局《行政監(jiān)管措施決定書【2023】52號(關于對隆鑫通用動力股份有限公司及涂建華、王建超、汪瀾、龔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重慶證監(jiān)局決定對隆鑫通用及公司實際控制人暨時任董事長涂建華、時任財務總監(jiān)王建超、時任副總經理汪瀾、時任常務副總經理龔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jiān)管措施。
經查,2023年6月14日,公司實際控制人暨時任董事長涂建華代表公司簽訂了《華睿千和聚財精選一百六十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6月15日,公司全額支付基金合同項下人民幣7億元申購款(合同解除后已全額追回)。公司未按規(guī)定就該委托理財事項履行董事會決策程序并披露有關董事會決議,違反了相關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