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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面 | 公司女高管自稱違法開除員工,勞動者該如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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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面 | 公司女高管自稱違法開除員工,勞動者該如何維權?

該企業(yè)的行為如果最終被認定為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面臨民事賠償和行政處罰的雙重責任。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界面新聞記者 | 實習記者 田鶴琪

界面新聞編輯 | 翟瑞民

臨近年關歲末,有關勞動合同糾紛不時引發(fā)關注。2024年1月7日,一段“公司女高管違法開除員工”的視頻在社交網絡上廣泛流傳。在視頻中,拍攝者指出公司存在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該女高管則回復稱,“我告訴你了我違法,我違法了怎么著?”“你可以去等,咱們慢慢打官司,勞動仲裁一審二審,我有的是人。”

針對此事,1月8日凌晨,北京尼歐克斯科技有限公司(簡稱:尼歐克斯科技)發(fā)布聲明稱,近期網上出現該公司人力員工井某與前員工孫某因解除勞動關系出現爭執(zhí)的視頻,井某情緒激動發(fā)表不當言論,引發(fā)網民極度不適,在此謹向大家誠摯道歉。該公司已責令其停職反省并嚴肅處理。

聲明介紹,該公司前員工孫某于2023年6月25日入職,簽訂3年勞動合同及保密與競業(yè)限制協(xié)議,試用期6個月。因孫某工作能力不勝任,該公司決定不予通過試用期。經協(xié)商一致,12月1日雙方簽署解除勞動關系協(xié)議,該公司按照協(xié)議于12月8日足額支付了11月份工資及離職補償金。尼歐克斯科技強調,以上程序均依法合規(guī)處理。

天眼查APP顯示,尼歐克斯科技為港澳法人獨資有限責任公司,2021年成立,注冊資本1100萬美元,實繳資本600萬美元,經營范圍包括技術開發(fā)、軟件開發(fā)、計算機系統(tǒng)服務、軟件咨詢等。該公司人員規(guī)模小于50人,參保人數僅10人。

由于網傳視頻為事件處理過程中截取的片段,目前尚不清楚事發(fā)時具體情況,尼歐克斯科技也未就此作出進一步說明。據上游新聞報道,該公司在回應女高管言論時曾稱“被人斷章取義”。

北京京師(通州)律師事務所職業(yè)律師翟旭向界面新聞分析,企業(yè)負責人力資源的員工自稱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并以簡單粗暴地方式向勞動者表達,一方面可能是出于對勞動者維權時間成本、金錢成本偏高,勞動者可能望而卻步的認知;另一方面是由于員工入職時間短,“違法解除”“合法解除”在用人單位看來,需要付出的成本差異不大。

北京譜辯律師事務所創(chuàng)始合伙人王世峰律師向界面新聞表示,該企業(yè)的行為如果最終被認定為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面臨民事賠償和行政處罰的雙重責任。其中,民事賠償責任方面,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如果企業(yè)認為員工不合格,能否在試用期結束后解除合同?“用人單位不能在試用期結束后以莫須有的名義解除勞動合同?!蓖跏婪褰榻B,解除勞同合同應當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6、38、39、40、41條的規(guī)定履行相應法定程序。若試用期滿后,未辦理勞動者轉正手續(xù),也不能認為還處在試用期間,用人單位不能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無故解除勞動合同。

王世峰指出,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如有合理理由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實踐中,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必須符合兩方面條件:事實方面,需在試用期內對勞動者是否符合錄用條件進行考核,能夠提供證據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事實根據。

“這里的證據,司法實踐中一般從三方面進行認定,包括用人單位對某一崗位的工作內容、工作要求即錄用條件有沒有具體的制度規(guī)定;對于公司關于前述錄用條件有沒有提前告知被考核人員;用人單位對員工在試用期內的表現有沒有作出客觀的記錄和評價?!蓖跏婪褰忉尩?。

他也表示,程序方面,在滿足事實條件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決定應當在試用期內作出并通知勞動者,超過試用期再以該理由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將不能得到支持。

如果遭遇被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該如何維權?“勞動者首先應當沉著冷靜,積極收集、保存企業(yè)存在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方面的相關證據,依法維權?!蓖跏婪宸Q,在獲得相應證據情況下,如果協(xié)商無果,可以通過勞動仲裁和訴訟程序主張民事賠償,同時也可以就企業(yè)的違法情形向勞動保障部門反映情況,由勞動保障部門對其予以行政處罰。

翟旭也表示,勞動者可以通過勞動仲裁解決,到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申請,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或者要求企業(yè)支付賠償金。

未經正式授權嚴禁轉載本文,侵權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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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面 | 公司女高管自稱違法開除員工,勞動者該如何維權?

該企業(yè)的行為如果最終被認定為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面臨民事賠償和行政處罰的雙重責任。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界面新聞記者 | 實習記者 田鶴琪

界面新聞編輯 | 翟瑞民

臨近年關歲末,有關勞動合同糾紛不時引發(fā)關注。2024年1月7日,一段“公司女高管違法開除員工”的視頻在社交網絡上廣泛流傳。在視頻中,拍攝者指出公司存在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該女高管則回復稱,“我告訴你了我違法,我違法了怎么著?”“你可以去等,咱們慢慢打官司,勞動仲裁一審二審,我有的是人?!?/p>

針對此事,1月8日凌晨,北京尼歐克斯科技有限公司(簡稱:尼歐克斯科技)發(fā)布聲明稱,近期網上出現該公司人力員工井某與前員工孫某因解除勞動關系出現爭執(zhí)的視頻,井某情緒激動發(fā)表不當言論,引發(fā)網民極度不適,在此謹向大家誠摯道歉。該公司已責令其停職反省并嚴肅處理。

聲明介紹,該公司前員工孫某于2023年6月25日入職,簽訂3年勞動合同及保密與競業(yè)限制協(xié)議,試用期6個月。因孫某工作能力不勝任,該公司決定不予通過試用期。經協(xié)商一致,12月1日雙方簽署解除勞動關系協(xié)議,該公司按照協(xié)議于12月8日足額支付了11月份工資及離職補償金。尼歐克斯科技強調,以上程序均依法合規(guī)處理。

天眼查APP顯示,尼歐克斯科技為港澳法人獨資有限責任公司,2021年成立,注冊資本1100萬美元,實繳資本600萬美元,經營范圍包括技術開發(fā)、軟件開發(fā)、計算機系統(tǒng)服務、軟件咨詢等。該公司人員規(guī)模小于50人,參保人數僅10人。

由于網傳視頻為事件處理過程中截取的片段,目前尚不清楚事發(fā)時具體情況,尼歐克斯科技也未就此作出進一步說明。據上游新聞報道,該公司在回應女高管言論時曾稱“被人斷章取義”。

北京京師(通州)律師事務所職業(yè)律師翟旭向界面新聞分析,企業(yè)負責人力資源的員工自稱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并以簡單粗暴地方式向勞動者表達,一方面可能是出于對勞動者維權時間成本、金錢成本偏高,勞動者可能望而卻步的認知;另一方面是由于員工入職時間短,“違法解除”“合法解除”在用人單位看來,需要付出的成本差異不大。

北京譜辯律師事務所創(chuàng)始合伙人王世峰律師向界面新聞表示,該企業(yè)的行為如果最終被認定為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面臨民事賠償和行政處罰的雙重責任。其中,民事賠償責任方面,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如果企業(yè)認為員工不合格,能否在試用期結束后解除合同?“用人單位不能在試用期結束后以莫須有的名義解除勞動合同。”王世峰介紹,解除勞同合同應當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6、38、39、40、41條的規(guī)定履行相應法定程序。若試用期滿后,未辦理勞動者轉正手續(xù),也不能認為還處在試用期間,用人單位不能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無故解除勞動合同。

王世峰指出,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如有合理理由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實踐中,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必須符合兩方面條件:事實方面,需在試用期內對勞動者是否符合錄用條件進行考核,能夠提供證據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事實根據。

“這里的證據,司法實踐中一般從三方面進行認定,包括用人單位對某一崗位的工作內容、工作要求即錄用條件有沒有具體的制度規(guī)定;對于公司關于前述錄用條件有沒有提前告知被考核人員;用人單位對員工在試用期內的表現有沒有作出客觀的記錄和評價。”王世峰解釋道。

他也表示,程序方面,在滿足事實條件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決定應當在試用期內作出并通知勞動者,超過試用期再以該理由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將不能得到支持。

如果遭遇被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該如何維權?“勞動者首先應當沉著冷靜,積極收集、保存企業(yè)存在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方面的相關證據,依法維權?!蓖跏婪宸Q,在獲得相應證據情況下,如果協(xié)商無果,可以通過勞動仲裁和訴訟程序主張民事賠償,同時也可以就企業(yè)的違法情形向勞動保障部門反映情況,由勞動保障部門對其予以行政處罰。

翟旭也表示,勞動者可以通過勞動仲裁解決,到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申請,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或者要求企業(yè)支付賠償金。

未經正式授權嚴禁轉載本文,侵權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