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4日,朗瑪信息(300288.SZ)公告稱,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收到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貴州監(jiān)管局出具的《關于對劉景偉、貴陽朗瑪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公告指出,劉景偉在擬擔任貴陽朗瑪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時,劉景偉及公司于2020年2月18日作出《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在“不存在同時在超過五家以上的公司擔任董事、監(jiān)事或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一欄均勾選“是”,并保證聲明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經(jīng)查,劉景偉簽署《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時同時擔任董事、監(jiān)事或高級管理人員的公司家數(shù)超過五家,上述聲明與事實不符,朗瑪信息未充分核查獨立董事相關任職情況。
貴州監(jiān)管局表示,劉景偉、朗瑪信息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貴州監(jiān)管局決定對劉景偉、朗瑪信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jiān)管措施,并將相關情況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