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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同洲或難逃退市!股價連續(xù)跌停并逼近1元紅線,原實控人已失聯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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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同洲或難逃退市!股價連續(xù)跌停并逼近1元紅線,原實控人已失聯近4年

馬上觸及面值退市警戒線。

圖片來源:界面新聞/匡達

界面新聞記者 | 郭凈凈

6月3日,*ST同洲(002052.SZ)再次跌停,截至收盤跌幅4.63%,股價報1.03元/股。至此,該股票已連收4個跌停板。從目前來看,再有一個跌停,*ST同洲股價將低于1元/股,觸及面值退市警戒線。

界面新聞了解到,5月20日以來,該公司股價異常波動明顯,已連續(xù)三次登上龍虎榜:5月20日至22日異常期間價格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3.53%,5月23日至27日異常期間價格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2.22%,5月29日至31日異常期間價格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4.33%。

6月2日,*ST同洲再稱,未能與第一大股東袁明取得聯系。袁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23,107,038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6.5%,占其所持公司股票總數的100%)于2020年5月25日被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司法凍結,凍結期限自2020年5月25日起至2026年4月24日止。

至今,*ST同洲與其原控股股東、實控人暨現第一大股東袁明已失聯近4年。界面新聞了解到,2020年8月,該公司首次在異動公告中透露此事。此后,袁明所持公司股份持續(xù)被法院凍結,但其本人卻始終未能聯系到。

值得一提的是,在袁明失聯前,2019年10月25日,*ST同洲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遭證監(jiān)會立案調查。調查近兩年后,2021年7月8日,該公司收到深圳證監(jiān)局下發(fā)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上市公司及袁明等遭給予警告并合計罰款233萬元。

經查明,*ST同洲存在提前確認職工薪酬負債、滯后確認資產減值損失、虛構銷售收入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據此其2014年度虛減凈利潤2630萬元,2015年度虛增凈利潤11022.16萬元,2016年度虛減凈利潤4203.44萬元,分別占合并利潤表當期披露凈利潤的6.31%、164.17%和6.89%,并導致該公司在2015年年度報告中將虧損披露為盈利,*ST同洲披露的2014年、2015年、2016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其中,深圳證監(jiān)局指出,袁明時任*ST同洲董事長、國通傳媒董事,主導了公司經濟性裁員工作,知悉同洲電子對國通傳媒投資存在明顯減值跡象但未及時報告,導致*ST同洲滯后確認資產減值損失,組織、策劃了虛構銷售收入行為,簽字確認*ST同洲2014年、2015年年報,是上市公司2014年、2015年年報虛假記載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同時,袁明作為*ST同洲當時的實際控制人,已構成《證券法》所述“發(fā)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指使從事前兩款違法行為”的行為。

基于以上事實和理由,*ST同洲已收到多名投資者訴訟立案材料,法院對部分投資者訴訟案件已作出一審和二審判決。2024年5月20日公告顯示,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強小梅等共42名投資者訴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系列案,合計遭索賠549.65萬元。*ST同洲稱,公司已經根據法院已判決案件的賠償責任認定情況計提預計負債,如果后續(xù)提起訴訟的投資者進一步增加,其相關預計負債也將會進一步增加。

另據公告,截至2023年年報批準報出日止,部分投資者訴訟案件法院已作出二審判決,判決*ST同洲賠付832.24萬元,公司已確認為應付款項。除已二審判決的外,一審法院判決同洲電子賠付2592.28萬元,*ST同洲將一審判決的賠付金額全額計提預計負債;另外,一審法院已立案未判決或處于訴前聯調階段的投資者訴訟*ST同洲計提預計負債1107.46萬元。

界面新聞了解到,*ST同洲于2006年6月在深交所上市,目前主營廣電全業(yè)務融合云平臺等原主業(yè)及新能源鋰離子電池新業(yè)務。公司2023年財報被出具非標準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審計機構深圳大華國際會計師事務所指出,*ST同洲自2018年起連續(xù)多年虧損,2023年度發(fā)生凈虧損8289.72萬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流動資產小于流動負債且累計未分配利潤為-18.4億元;這些事項或情況,表明存在可能導致對公司持續(xù)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重大不確定性。2024年一季度報告顯示,該公司前三月仍虧損415.39萬元。

目前,該公司主要銀行賬戶被司法凍結,已于2022年2月7日起被疊加實施其他風險警示;截至目前,該種其他風險警示情形尚未完全消除。2024年4月23日,公司2023年年度經審計后的凈利潤(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為負值且營業(yè)收入低于1億元、存在最近三個會計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凈利潤孰低者均為負值且最近一年審計報告顯示公司持續(xù)經營能力存在不確定性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在2023年年度報告披露后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并繼續(xù)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界面新聞注意到,近年來,*ST同洲試圖自救。

  • 2021年8月,該公司發(fā)布2021年非公開發(fā)行A股股票預案顯示,擬以1.54元/股向福建騰旭實業(yè)有限公司(下稱“騰旭實業(yè)”)非公開發(fā)行股票數量不超過223,787,908股,預計募資不超3.45億元。公告顯示,*ST同洲董事長劉用騰為發(fā)行對象騰旭實業(yè)的股東之一且為發(fā)行對象的法定代表人,發(fā)行對象的控股股東劉用旭為劉用騰的兄弟,同時騰旭實業(yè)與吳一萍、吳莉萍已簽署《附條件生效的一致行動人協議》,本次發(fā)行完成后發(fā)行對象將成為公司的控股股東、劉用旭將成為實際控制人。遺憾的是,推進近一年半,該事宜告敗,于2023年1月9日未獲得證監(jiān)會發(fā)審委審核通過。
  • 2024年1月8日,*ST同洲突然停牌并宣布,擬籌劃發(fā)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廈門靠譜云股份有限公司,同時公司擬向騰旭實業(yè)發(fā)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東將變更為騰旭實業(yè),實際控制人將變更為劉用旭。然而,5月20日,該事宜再次終止。
  • 5月27日,*ST同洲公布,擬以公司無法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但具有重整價值為由,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對公司進行重整和預重整,該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能否獲得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存在不確定性。深交所同日下發(fā)關注函,追問*ST同洲認為自身具有重整價值的依據及合理性。

上述事宜公布次日(5月28日),*ST同洲便收到一個漲停板,但隨后繼續(xù)連續(xù)跌停。對于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層來說,這或許是其自救的最后一搏。

界面新聞了解到,*ST同洲第六屆董事會、監(jiān)事會于2024年4月22日任期屆滿,至今該公司已將相關換屆工作延期了一個多月。

未經正式授權嚴禁轉載本文,侵權必究。

同洲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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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觸及面值退市警戒線。

圖片來源:界面新聞/匡達

界面新聞記者 | 郭凈凈

6月3日,*ST同洲(002052.SZ)再次跌停,截至收盤跌幅4.63%,股價報1.03元/股。至此,該股票已連收4個跌停板。從目前來看,再有一個跌停,*ST同洲股價將低于1元/股,觸及面值退市警戒線。

界面新聞了解到,5月20日以來,該公司股價異常波動明顯,已連續(xù)三次登上龍虎榜:5月20日至22日異常期間價格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3.53%,5月23日至27日異常期間價格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2.22%,5月29日至31日異常期間價格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4.33%。

6月2日,*ST同洲再稱,未能與第一大股東袁明取得聯系。袁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23,107,038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6.5%,占其所持公司股票總數的100%)于2020年5月25日被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司法凍結,凍結期限自2020年5月25日起至2026年4月24日止。

至今,*ST同洲與其原控股股東、實控人暨現第一大股東袁明已失聯近4年。界面新聞了解到,2020年8月,該公司首次在異動公告中透露此事。此后,袁明所持公司股份持續(xù)被法院凍結,但其本人卻始終未能聯系到。

值得一提的是,在袁明失聯前,2019年10月25日,*ST同洲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遭證監(jiān)會立案調查。調查近兩年后,2021年7月8日,該公司收到深圳證監(jiān)局下發(fā)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上市公司及袁明等遭給予警告并合計罰款233萬元。

經查明,*ST同洲存在提前確認職工薪酬負債、滯后確認資產減值損失、虛構銷售收入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據此其2014年度虛減凈利潤2630萬元,2015年度虛增凈利潤11022.16萬元,2016年度虛減凈利潤4203.44萬元,分別占合并利潤表當期披露凈利潤的6.31%、164.17%和6.89%,并導致該公司在2015年年度報告中將虧損披露為盈利,*ST同洲披露的2014年、2015年、2016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其中,深圳證監(jiān)局指出,袁明時任*ST同洲董事長、國通傳媒董事,主導了公司經濟性裁員工作,知悉同洲電子對國通傳媒投資存在明顯減值跡象但未及時報告,導致*ST同洲滯后確認資產減值損失,組織、策劃了虛構銷售收入行為,簽字確認*ST同洲2014年、2015年年報,是上市公司2014年、2015年年報虛假記載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同時,袁明作為*ST同洲當時的實際控制人,已構成《證券法》所述“發(fā)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指使從事前兩款違法行為”的行為。

基于以上事實和理由,*ST同洲已收到多名投資者訴訟立案材料,法院對部分投資者訴訟案件已作出一審和二審判決。2024年5月20日公告顯示,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強小梅等共42名投資者訴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系列案,合計遭索賠549.65萬元。*ST同洲稱,公司已經根據法院已判決案件的賠償責任認定情況計提預計負債,如果后續(xù)提起訴訟的投資者進一步增加,其相關預計負債也將會進一步增加。

另據公告,截至2023年年報批準報出日止,部分投資者訴訟案件法院已作出二審判決,判決*ST同洲賠付832.24萬元,公司已確認為應付款項。除已二審判決的外,一審法院判決同洲電子賠付2592.28萬元,*ST同洲將一審判決的賠付金額全額計提預計負債;另外,一審法院已立案未判決或處于訴前聯調階段的投資者訴訟*ST同洲計提預計負債1107.46萬元。

界面新聞了解到,*ST同洲于2006年6月在深交所上市,目前主營廣電全業(yè)務融合云平臺等原主業(yè)及新能源鋰離子電池新業(yè)務。公司2023年財報被出具非標準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審計機構深圳大華國際會計師事務所指出,*ST同洲自2018年起連續(xù)多年虧損,2023年度發(fā)生凈虧損8289.72萬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流動資產小于流動負債且累計未分配利潤為-18.4億元;這些事項或情況,表明存在可能導致對公司持續(xù)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重大不確定性。2024年一季度報告顯示,該公司前三月仍虧損415.39萬元。

目前,該公司主要銀行賬戶被司法凍結,已于2022年2月7日起被疊加實施其他風險警示;截至目前,該種其他風險警示情形尚未完全消除。2024年4月23日,公司2023年年度經審計后的凈利潤(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為負值且營業(yè)收入低于1億元、存在最近三個會計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凈利潤孰低者均為負值且最近一年審計報告顯示公司持續(xù)經營能力存在不確定性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在2023年年度報告披露后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并繼續(xù)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界面新聞注意到,近年來,*ST同洲試圖自救。

  • 2021年8月,該公司發(fā)布2021年非公開發(fā)行A股股票預案顯示,擬以1.54元/股向福建騰旭實業(yè)有限公司(下稱“騰旭實業(yè)”)非公開發(fā)行股票數量不超過223,787,908股,預計募資不超3.45億元。公告顯示,*ST同洲董事長劉用騰為發(fā)行對象騰旭實業(yè)的股東之一且為發(fā)行對象的法定代表人,發(fā)行對象的控股股東劉用旭為劉用騰的兄弟,同時騰旭實業(yè)與吳一萍、吳莉萍已簽署《附條件生效的一致行動人協議》,本次發(fā)行完成后發(fā)行對象將成為公司的控股股東、劉用旭將成為實際控制人。遺憾的是,推進近一年半,該事宜告敗,于2023年1月9日未獲得證監(jiān)會發(fā)審委審核通過。
  • 2024年1月8日,*ST同洲突然停牌并宣布,擬籌劃發(fā)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廈門靠譜云股份有限公司,同時公司擬向騰旭實業(yè)發(fā)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東將變更為騰旭實業(yè),實際控制人將變更為劉用旭。然而,5月20日,該事宜再次終止。
  • 5月27日,*ST同洲公布,擬以公司無法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但具有重整價值為由,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對公司進行重整和預重整,該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能否獲得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存在不確定性。深交所同日下發(fā)關注函,追問*ST同洲認為自身具有重整價值的依據及合理性。

上述事宜公布次日(5月28日),*ST同洲便收到一個漲停板,但隨后繼續(xù)連續(xù)跌停。對于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層來說,這或許是其自救的最后一搏。

界面新聞了解到,*ST同洲第六屆董事會、監(jiān)事會于2024年4月22日任期屆滿,至今該公司已將相關換屆工作延期了一個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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