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閱讀:

光伏的武林,已成叢林

掃一掃下載界面新聞APP

光伏的武林,已成叢林

叢林法則,也是一種法則,現在就怕沒規(guī)則,或有人總是利用規(guī)則作弊。

文|趕碳號

趕碳號雖然是一個堅定的市場主義者,但仍痛心于當下光伏商業(yè)生態(tài)的惡化。

任何行業(yè),不只是光伏,一旦陷入惡性競爭,就是一場生存游戲,就是狹路相逢互相捅刀抹脖子。死生大事,不能太斯文、太講究?;钕氯?,比什么都重要。

現在,不要說光伏,整個世界都有叢林法則的趨勢。以德服人不是不可以,但關鍵自身要硬。就光伏來說,即便最原始的叢林法則盛行,即便頭部企業(yè)通過資源爭奪、技術壟斷、價格戰(zhàn)等手段弱肉強食,那至少也算公平競爭。

就像黑幫混戰(zhàn),如果江湖規(guī)矩只能用刀不能用槍,那就都不能用槍;一場擂臺爭霸,如果規(guī)則允許可以使用暗器,那就都可以使用暗器,而不能再指責其勝之不武。

叢林規(guī)則,也是規(guī)則。怕就怕沒有游戲規(guī)則;怕就怕還有人利用規(guī)則合理“作弊”:

比如,高薪挖角競爭對手,特別是像配料專員、司爐工這樣普通又掌握核心Know How的崗位,或者掌握核心客戶、核心數據的要害崗位;再比如,以自律之名,排擠中小企業(yè),個別企業(yè)投標是一個價格,但私下卻搞買十送一;比如,以次充好,降低產品品質,等等。

01、光伏的“內卷”與“市場”

最近,高景太陽能董事長徐志群寫了一篇文章,叫《世界讓我遍體鱗傷,但傷口長出的卻是翅膀》,字字珠璣,文采飛揚,頗有徐總老東家、晶科德哥的風采。

趕碳號認為,這個市場中的硅片企業(yè)們,的確都已經遍體鱗傷了,像京運通這樣的企業(yè),甚至連生存都成問題了。但遍體鱗傷的企業(yè)中間,并不包括高景。所以,誰都可以抱怨,高景不可以。理由主要有兩點:

1、高景太陽能,恰恰是地方產業(yè)招商機制下的既得利益者。

據了解,高景太陽能在對外推介時表示,自己是當下市場中極少數不虧現金的硅片企業(yè)。高景不虧錢,主要是因為有人在替他虧。

去年底光伏行業(yè)大會期間,有圈內人士向趕碳號透露,高景太陽能在宜賓拿到的電價是0.28元/度,這和寧德時代在宜賓享受的待遇接近。高景對于這個電價明確否認,不過,也沒能拿出相關投資協議來證明其真實的電價究竟是多少。

只要有電價補貼,這場競賽就失去了公平性。

舉例來說,TCL中環(huán)業(yè)績預告顯示,該公司2024年歸母凈利虧損82億-89億。高景的產能約是中環(huán)的一半,在2024年從理論上講不太可能不虧損。當然,高景無論在產品質量上還是企業(yè)運營效率上,總體都還不錯,但最多也就是能追上TCL中環(huán)吧。不光是中環(huán),包括隆基、弘元、京運通,以及一體化程度比較高的企業(yè)如晶澳科技等等,硅片業(yè)務在2024年無不巨虧。

2、關于行業(yè)自律,高景還有進一步提升的空間。

徐志群在文章中表示,高景是品質自律的代表。光伏組件是一個要用25年的產品,內卷時代企業(yè)更要守住質量底線、確保產品品質,這無比重要。這個倡議,趕碳號非常支持。

除了品質自律以外,開工率自律和價格自律也同樣重要。據趕碳號了解,2024年9月,在光伏行業(yè)協會在上海舉行行業(yè)自律閉門會議以前,中環(huán)、隆基、高景、美科、雙良等五家企業(yè),就舉行會談并圍繞降低開工率一事達成一致,史稱“硅片OPEC5”。

后來,有企業(yè)向趕碳號反饋,高景太陽能在實際執(zhí)行中并沒有遵守開工率的自律承諾。當然,也有硅片企業(yè)沒有執(zhí)行價格自律的承諾。硅片市場很透明,下游客戶就那么幾家,這邊有客戶下單,用不了多長時間競爭對手基本就會都知道。

在中環(huán)、隆基保持40%的開工率的時候,高景太陽能卻保持著90%的開工率。最重要的支撐——高景的“乾坤圈與風火輪”,除了自身能力和努力以外,至少還包括宜賓的電價補貼。所以,高景不虧錢是真的。TCL中環(huán)在去年第二季度保持80%-100%的高開工率,當時給自身造成了多大傷害,也是真的,光伏人應該都知道。

高景,只不過是宜賓光伏企業(yè)中的一個案例而已。能給電價補貼的,也不只有宜賓,像宇澤半導體在云南也類似,關鍵要看政府有沒有實力和魄力。在新疆、內蒙、青海、安徽以及更多地方,通過風光電站指標拉動產業(yè)招商的案例,同樣數不勝數。

有時,我們也可以反過來思考,作為地方政府,用掌握的優(yōu)質資源扶持一方企業(yè)、拉動一方經濟,這恰恰是有為政府啊,又有什么過錯呢?從這個角度看,有風光指標的給風光指標,有便宜水電的給便宜水電,至于稅收優(yōu)惠、土地、廠房、設備,更加是標配了。

這事如果說有錯,就是擾亂了市場公平競爭的規(guī)則。所以,高人多在體制內。最終還是有人意識到,這種嚴重內耗的、極不健康的商業(yè)生態(tài),有害于實體經濟,無益于高質量發(fā)展,于是才有了自上而下、整治內卷式競爭的一系列行動。

趕碳號理解,這場行動是全方位的,針對市場參與的各方一起動手:

針對地方政府,國務院出臺28號文《關于規(guī)范招商引資行為促進招商引資高質量發(fā)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和《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全面禁止與稅收掛鉤的扶持政策,包括稅收返還、財政補貼、土地出讓金減免、電價補貼等方式進行惡性競爭的行為;

針對資本市場,對于同質化、落后產能的融資與再融資從嚴從緊;

針對光伏制造企業(yè),抬升制造標準、降低出口退稅比率;

對應用端,推出分布式光伏發(fā)電開發(fā)建設管理辦法、新能源入市,通過市場化手段解決消納難題的同時,也擠壓路條等灰色地帶的空間。

我們的考核機制已經在變化。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對于GDP目標設定更加靈活,相較于過去高速增長的硬指標,當前目標更注重經濟發(fā)展的質量與韌性,為結構性改革留出空間。不再是GDP的硬抓手,是光伏之幸。

02 當下的光伏,既是武林,也是叢林

現在的光伏,更像是一場武林。至少已經有兩大戰(zhàn)場,一是專利大戰(zhàn),二是技術路線之戰(zhàn)。絕大多數頭部企業(yè),已經卷入其中。

專利之戰(zhàn),主要發(fā)生在電池片環(huán)節(jié)。在TOPCon太陽能電池的專利領域,TOP10企業(yè)至少有6家企業(yè)已經卷入其中:晶科對戰(zhàn)隆基,晶澳起訴正泰,天合控告阿特斯。

未來在BC電池領域,不知TCL中環(huán)、隆基綠能、愛旭股份、協鑫集成等企業(yè)是否會進一步卷入。過去,Maxeon發(fā)起的專利訴訟很多。不過,TCL中環(huán)相關負責人向趕碳號表示,如果能夠通過其它方法來解決專利侵權風險問題,他們首先不會選擇法律訴訟這種途徑。

技術路線之戰(zhàn),同樣主要發(fā)生在電池片環(huán)節(jié)。據說,有頭部企業(yè)建議將組件效率定在24.2%,在集采時為達到這個正面效率的產品先留出30%的市場份額,其余70%留給低于這個指標的產能。這當然遭到另外幾家頭部企業(yè)的堅決反對,因為作為集中式電站,還必須要考慮背面效率。

TOPCon與BC對壘,因為華晟董事長徐曉華的發(fā)聲、HJT的進場,成為了一場三國殺。徐曉華認為,TOPCON和HJT淘汰PERC,是行業(yè)和市場自然競爭規(guī)律的結果。技術路線如何分高下,市場上見,交給客戶來選擇,盡量少用政府政策杠桿,少給政府決策者們帶來煩惱和風險。對此,趕碳號完全認同。

除了太陽能電池,既涉及到專利與知識產權之戰(zhàn),又涉及到技術路線之爭的,同樣發(fā)生在多晶硅領域。這場大戰(zhàn)現在同樣一觸即發(fā)——那就是棒狀硅與顆粒硅的最終對決。

在能耗方面,顆粒硅擁有明顯優(yōu)勢。最近,朱共山在接受趕碳號采訪時表示,工信部不久前要求多晶硅企業(yè),能耗指標要進一步下降到每公斤54度電,但硅料企業(yè)們都反對。其實,我上次建議,大家能不能直接降到45度電,這樣不僅符合技術發(fā)展趨勢,還能顯著提升企業(yè)競爭力,助力雙碳目標?!?/p>

節(jié)能降耗,當然是大勢所趨。公開資料顯示,通威股份最新投產的云南二期基地綜合電耗已經降至45度,大全能源、新特能源兩家的綜合電耗約為50度左右。如果45度電成為一個硬標準,對于市場中絕大部分參與者,其實也會構成硬性淘汰。

相較來說,54度的標準,或者目前執(zhí)行的57度標準,對于大多數硅料企業(yè)來說可能更為合理和公平。但歸根到底,落后產能,的確沒有保護的必要。優(yōu)勝劣汰,應該通過市場的力量,而不是政府。

03 光伏的輿論場

電影《一代宗師》說,“功夫,就兩個字,一橫一豎,對的,站著,錯的,倒下。只有站著的才有資格說話。”

對于光伏企業(yè)們來說,這一場比武中,既分強弱,也決生死。要么站著,要么倒下,已經來不及“講究”了。

這兩大戰(zhàn)場,同樣也成為兩大輿論場。圍繞著誰對誰錯,誰是正義一方誰是過錯一方,每家企業(yè)都從各自的角度,一邊在采取行動,一邊在發(fā)聲喊話。

比如,未來五年,究竟是TOPCon是主流還是BC是主流;再比如,用買來的專利發(fā)起專利訴訟,是否合理合法,等等。

真相,往往只有一個!

以上這些,其實都是大是大非的問題。這兩場大戰(zhàn),涉及到專業(yè)技術,涉及到法律,作為行業(yè)第三方,媒體人的知識可以有盲區(qū),認知可以有偏差,但原則與立場卻要鮮明。趕碳號的立場很明確,既不騎墻,也不拉偏架,只幫理,不幫親。

中國企業(yè)收購海外光伏企業(yè)的專利,用來起訴同行這件事,究竟誰對誰錯呢?出發(fā)點不同,討論的框架不一樣,結論會完全不同。

3月8號,阿特斯在蘇州舉行了一場“中國光儲原創(chuàng)技術論壇”。除除阿特斯以外,隆基綠能總裁李振國、潤陽股份董事長陶龍忠均有出席。他們所在的企業(yè),都是TOPCon電池專利訴訟案中的被告一方。

瞿曉鏵博士在演講中表示,“我挺傷感,中國光伏進入了‘黑暗森林’時代,專利成了內卷的武器?!?/p>

他進一步引用權威觀點,“實踐反復告訴我們,關鍵核心技術是要不來、買不來、討不來的。只有把關鍵核心技術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從根本上保障國家經濟安全、國防安全和其他安全。有些企業(yè)以要來、買來、淘來的專利來搞內耗,打擊千千萬萬成博大精深者,就一定會妨礙中國原創(chuàng)技術的發(fā)展,長此以往,中國光伏危矣!”

瞿曉鏵呼吁,“我們反對光伏企業(yè)以專利保護之名,行惡意競爭之實。阿特斯在此承諾,現在不會,將來也不會首先使用訴訟手段來解決專利糾紛?!?/p>

隆基綠能總裁李振國則表示,“我們要警惕在本輪行業(yè)周期中因企業(yè)經營困境可能出現的惡性競爭?!?/p>

總之一句話,大國光伏會因為專利戰(zhàn)而進入黑暗森林時代嗎?就此,天合光能董事長高紀凡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

“知識產權,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是明確保護的。不管在什么情況下,侵犯知識產權就應該受到嚴懲。我在2024年的全國兩會上也提出書面建議,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二天就以蓋了章的紅頭文件予以回復,全力支持。企業(yè)在創(chuàng)新和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訴求,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的違法行為,高層是比較清晰的。中國改革開放四十多年來發(fā)展得非常的快,人們對于知識產權的理解并不統(tǒng)一,但知識產權應該是神圣不可侵犯的?!?/p>

高紀凡舉了個例子,“比如說,一家企業(yè)買了一棟房子,里面有機器設備。如果有人把你的廠房占了,或者把你的機器設備搬走了,毫無疑問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知識產權也同樣,只不過是企業(yè)的無形資產。天合光能是受害者,如果我們的知識產權被別人侵犯了,我都不能去維權,你說這個社會的公平正義何在呢?堅定不移地維護知識產權,是天合光能自身發(fā)展的訴求,也是光伏行業(yè)破內卷、高質量發(fā)展的訴求,也是中國產業(yè)高質量發(fā)展的趨勢。當然,我們也愿意與這些侵權企業(yè)來溝通談判、甚至授權,來解決知識產權的侵權問題。”

3月8日,趕碳號根據自身的理解,在蘇州會場向振國總提問:

“當下光伏的商業(yè)生態(tài)正發(fā)生深刻改變,這里面可能存在‘道’與‘法’的關系。比如,TOPCon電池技術迅速擴散,也是光伏內卷的原因之一。真正擴散的往往是Know How的東西,TOPCon企業(yè)拿起法律武器維權,是基于基礎專利。打專利官司,在商業(yè)世界本是一種正常的行為,但可能是東方文化的影響,我們自然人的思維總認為這是一件丟人的事。這場專利訴訟,您認為是專利陷阱呢,還是正常的市場競爭行為?另外,對于訴訟隆基有沒有信心”

李振國這樣回答:

“首先,隆基對于訴訟的結果充滿信心。我們以前沒有做這方面的準備,但是隆基每年在研發(fā)的投入和取得的成果,都是顯而易見的,包括申請專利的數量、覆蓋的范圍都比較顯著?!?/p>

“另外,你問這是不是一個正常的商業(yè)行為,我認為從法律層面來講,大家既然通過法律訴訟的手段解決問題,我個人覺得這當然是一種正常的商業(yè)行為。但是,我覺得做這件事,做出這種選擇的時候,確實還是需要問一下我們自己,我的初心是想要做什么,這件事對于這個行業(yè)、對光伏產業(yè)的發(fā)展,對我們整個中國光伏行業(yè)的國際形象,究竟意味著什么?!?/p>

“第三,我覺得法律層面上的正義,和道德層面上的正義也不完全相同。除了法律以外,我們的社會還有公序良俗,大家要盡可能同時顧及到?!?/p>

趕碳號對于振國總的觀點,是部分認同的。如果說,整件事情還有不明白的地方,那是因為各方有沒有在同一個框架之下展開討論。

首先要明確的是,專利問題究竟是一個道德問題還是法律問題?,F在已經進入訴訟階段,至少已經是一個法律問題了,那就應該站在法律框架下展開討論。

專利法為企業(yè)技術創(chuàng)新提供了清晰的保護框架,企業(yè)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知識產權是合法而且必要的,這完全符合市場經濟的規(guī)則。我們總不能說,企業(yè)維護自身知識產權這件事,竟然是錯的,即使是買來的專利,也一樣。如果我們否定維權的行為,那其實就是鼓勵違法。

另外,專利戰(zhàn)也的確涉及到競爭倫理的邊界問題,即,是否存在濫用訴訟的情況。這些行為雖然合法,但有沒有可能違背公平競爭的商業(yè)道德。

專利訴訟,在本質上是一個法律問題,而不是一個道德問題,也不宜搞道德綁架。在此,趕碳號更傾向于TCL中環(huán)的觀點,先通過“外交”手段解決,而不是先“訴諸武力”。行業(yè)內其實已有一些成功案例,比如通過專利池、交叉許可等機制,既能保障創(chuàng)新權益,又能促進技術共享。

借用前面的話,市場競爭,當然是以公平為基礎,效率優(yōu)先。以戰(zhàn)止戰(zhàn),顯然效率更高。專利大戰(zhàn),技術路線之爭,究竟會更高效率地推動光伏去產能呢,還是會進一步加劇這個行業(yè)內卷呢?這個問題,恐怕要持續(xù)相當長時間,才會有答案。

 

 
本文為轉載內容,授權事宜請聯系原著作權人。

評論

暫無評論哦,快來評價一下吧!

下載界面新聞

微信公眾號

微博

光伏的武林,已成叢林

叢林法則,也是一種法則,現在就怕沒規(guī)則,或有人總是利用規(guī)則作弊。

文|趕碳號

趕碳號雖然是一個堅定的市場主義者,但仍痛心于當下光伏商業(yè)生態(tài)的惡化。

任何行業(yè),不只是光伏,一旦陷入惡性競爭,就是一場生存游戲,就是狹路相逢互相捅刀抹脖子。死生大事,不能太斯文、太講究?;钕氯?,比什么都重要。

現在,不要說光伏,整個世界都有叢林法則的趨勢。以德服人不是不可以,但關鍵自身要硬。就光伏來說,即便最原始的叢林法則盛行,即便頭部企業(yè)通過資源爭奪、技術壟斷、價格戰(zhàn)等手段弱肉強食,那至少也算公平競爭。

就像黑幫混戰(zhàn),如果江湖規(guī)矩只能用刀不能用槍,那就都不能用槍;一場擂臺爭霸,如果規(guī)則允許可以使用暗器,那就都可以使用暗器,而不能再指責其勝之不武。

叢林規(guī)則,也是規(guī)則。怕就怕沒有游戲規(guī)則;怕就怕還有人利用規(guī)則合理“作弊”:

比如,高薪挖角競爭對手,特別是像配料專員、司爐工這樣普通又掌握核心Know How的崗位,或者掌握核心客戶、核心數據的要害崗位;再比如,以自律之名,排擠中小企業(yè),個別企業(yè)投標是一個價格,但私下卻搞買十送一;比如,以次充好,降低產品品質,等等。

01、光伏的“內卷”與“市場”

最近,高景太陽能董事長徐志群寫了一篇文章,叫《世界讓我遍體鱗傷,但傷口長出的卻是翅膀》,字字珠璣,文采飛揚,頗有徐總老東家、晶科德哥的風采。

趕碳號認為,這個市場中的硅片企業(yè)們,的確都已經遍體鱗傷了,像京運通這樣的企業(yè),甚至連生存都成問題了。但遍體鱗傷的企業(yè)中間,并不包括高景。所以,誰都可以抱怨,高景不可以。理由主要有兩點:

1、高景太陽能,恰恰是地方產業(yè)招商機制下的既得利益者。

據了解,高景太陽能在對外推介時表示,自己是當下市場中極少數不虧現金的硅片企業(yè)。高景不虧錢,主要是因為有人在替他虧。

去年底光伏行業(yè)大會期間,有圈內人士向趕碳號透露,高景太陽能在宜賓拿到的電價是0.28元/度,這和寧德時代在宜賓享受的待遇接近。高景對于這個電價明確否認,不過,也沒能拿出相關投資協議來證明其真實的電價究竟是多少。

只要有電價補貼,這場競賽就失去了公平性。

舉例來說,TCL中環(huán)業(yè)績預告顯示,該公司2024年歸母凈利虧損82億-89億。高景的產能約是中環(huán)的一半,在2024年從理論上講不太可能不虧損。當然,高景無論在產品質量上還是企業(yè)運營效率上,總體都還不錯,但最多也就是能追上TCL中環(huán)吧。不光是中環(huán),包括隆基、弘元、京運通,以及一體化程度比較高的企業(yè)如晶澳科技等等,硅片業(yè)務在2024年無不巨虧。

2、關于行業(yè)自律,高景還有進一步提升的空間。

徐志群在文章中表示,高景是品質自律的代表。光伏組件是一個要用25年的產品,內卷時代企業(yè)更要守住質量底線、確保產品品質,這無比重要。這個倡議,趕碳號非常支持。

除了品質自律以外,開工率自律和價格自律也同樣重要。據趕碳號了解,2024年9月,在光伏行業(yè)協會在上海舉行行業(yè)自律閉門會議以前,中環(huán)、隆基、高景、美科、雙良等五家企業(yè),就舉行會談并圍繞降低開工率一事達成一致,史稱“硅片OPEC5”。

后來,有企業(yè)向趕碳號反饋,高景太陽能在實際執(zhí)行中并沒有遵守開工率的自律承諾。當然,也有硅片企業(yè)沒有執(zhí)行價格自律的承諾。硅片市場很透明,下游客戶就那么幾家,這邊有客戶下單,用不了多長時間競爭對手基本就會都知道。

在中環(huán)、隆基保持40%的開工率的時候,高景太陽能卻保持著90%的開工率。最重要的支撐——高景的“乾坤圈與風火輪”,除了自身能力和努力以外,至少還包括宜賓的電價補貼。所以,高景不虧錢是真的。TCL中環(huán)在去年第二季度保持80%-100%的高開工率,當時給自身造成了多大傷害,也是真的,光伏人應該都知道。

高景,只不過是宜賓光伏企業(yè)中的一個案例而已。能給電價補貼的,也不只有宜賓,像宇澤半導體在云南也類似,關鍵要看政府有沒有實力和魄力。在新疆、內蒙、青海、安徽以及更多地方,通過風光電站指標拉動產業(yè)招商的案例,同樣數不勝數。

有時,我們也可以反過來思考,作為地方政府,用掌握的優(yōu)質資源扶持一方企業(yè)、拉動一方經濟,這恰恰是有為政府啊,又有什么過錯呢?從這個角度看,有風光指標的給風光指標,有便宜水電的給便宜水電,至于稅收優(yōu)惠、土地、廠房、設備,更加是標配了。

這事如果說有錯,就是擾亂了市場公平競爭的規(guī)則。所以,高人多在體制內。最終還是有人意識到,這種嚴重內耗的、極不健康的商業(yè)生態(tài),有害于實體經濟,無益于高質量發(fā)展,于是才有了自上而下、整治內卷式競爭的一系列行動。

趕碳號理解,這場行動是全方位的,針對市場參與的各方一起動手:

針對地方政府,國務院出臺28號文《關于規(guī)范招商引資行為促進招商引資高質量發(fā)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和《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全面禁止與稅收掛鉤的扶持政策,包括稅收返還、財政補貼、土地出讓金減免、電價補貼等方式進行惡性競爭的行為;

針對資本市場,對于同質化、落后產能的融資與再融資從嚴從緊;

針對光伏制造企業(yè),抬升制造標準、降低出口退稅比率;

對應用端,推出分布式光伏發(fā)電開發(fā)建設管理辦法、新能源入市,通過市場化手段解決消納難題的同時,也擠壓路條等灰色地帶的空間。

我們的考核機制已經在變化。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對于GDP目標設定更加靈活,相較于過去高速增長的硬指標,當前目標更注重經濟發(fā)展的質量與韌性,為結構性改革留出空間。不再是GDP的硬抓手,是光伏之幸。

02 當下的光伏,既是武林,也是叢林

現在的光伏,更像是一場武林。至少已經有兩大戰(zhàn)場,一是專利大戰(zhàn),二是技術路線之戰(zhàn)。絕大多數頭部企業(yè),已經卷入其中。

專利之戰(zhàn),主要發(fā)生在電池片環(huán)節(jié)。在TOPCon太陽能電池的專利領域,TOP10企業(yè)至少有6家企業(yè)已經卷入其中:晶科對戰(zhàn)隆基,晶澳起訴正泰,天合控告阿特斯。

未來在BC電池領域,不知TCL中環(huán)、隆基綠能、愛旭股份、協鑫集成等企業(yè)是否會進一步卷入。過去,Maxeon發(fā)起的專利訴訟很多。不過,TCL中環(huán)相關負責人向趕碳號表示,如果能夠通過其它方法來解決專利侵權風險問題,他們首先不會選擇法律訴訟這種途徑。

技術路線之戰(zhàn),同樣主要發(fā)生在電池片環(huán)節(jié)。據說,有頭部企業(yè)建議將組件效率定在24.2%,在集采時為達到這個正面效率的產品先留出30%的市場份額,其余70%留給低于這個指標的產能。這當然遭到另外幾家頭部企業(yè)的堅決反對,因為作為集中式電站,還必須要考慮背面效率。

TOPCon與BC對壘,因為華晟董事長徐曉華的發(fā)聲、HJT的進場,成為了一場三國殺。徐曉華認為,TOPCON和HJT淘汰PERC,是行業(yè)和市場自然競爭規(guī)律的結果。技術路線如何分高下,市場上見,交給客戶來選擇,盡量少用政府政策杠桿,少給政府決策者們帶來煩惱和風險。對此,趕碳號完全認同。

除了太陽能電池,既涉及到專利與知識產權之戰(zhàn),又涉及到技術路線之爭的,同樣發(fā)生在多晶硅領域。這場大戰(zhàn)現在同樣一觸即發(fā)——那就是棒狀硅與顆粒硅的最終對決。

在能耗方面,顆粒硅擁有明顯優(yōu)勢。最近,朱共山在接受趕碳號采訪時表示,工信部不久前要求多晶硅企業(yè),能耗指標要進一步下降到每公斤54度電,但硅料企業(yè)們都反對。其實,我上次建議,大家能不能直接降到45度電,這樣不僅符合技術發(fā)展趨勢,還能顯著提升企業(yè)競爭力,助力雙碳目標。”

節(jié)能降耗,當然是大勢所趨。公開資料顯示,通威股份最新投產的云南二期基地綜合電耗已經降至45度,大全能源、新特能源兩家的綜合電耗約為50度左右。如果45度電成為一個硬標準,對于市場中絕大部分參與者,其實也會構成硬性淘汰。

相較來說,54度的標準,或者目前執(zhí)行的57度標準,對于大多數硅料企業(yè)來說可能更為合理和公平。但歸根到底,落后產能,的確沒有保護的必要。優(yōu)勝劣汰,應該通過市場的力量,而不是政府。

03 光伏的輿論場

電影《一代宗師》說,“功夫,就兩個字,一橫一豎,對的,站著,錯的,倒下。只有站著的才有資格說話。”

對于光伏企業(yè)們來說,這一場比武中,既分強弱,也決生死。要么站著,要么倒下,已經來不及“講究”了。

這兩大戰(zhàn)場,同樣也成為兩大輿論場。圍繞著誰對誰錯,誰是正義一方誰是過錯一方,每家企業(yè)都從各自的角度,一邊在采取行動,一邊在發(fā)聲喊話。

比如,未來五年,究竟是TOPCon是主流還是BC是主流;再比如,用買來的專利發(fā)起專利訴訟,是否合理合法,等等。

真相,往往只有一個!

以上這些,其實都是大是大非的問題。這兩場大戰(zhàn),涉及到專業(yè)技術,涉及到法律,作為行業(yè)第三方,媒體人的知識可以有盲區(qū),認知可以有偏差,但原則與立場卻要鮮明。趕碳號的立場很明確,既不騎墻,也不拉偏架,只幫理,不幫親。

中國企業(yè)收購海外光伏企業(yè)的專利,用來起訴同行這件事,究竟誰對誰錯呢?出發(fā)點不同,討論的框架不一樣,結論會完全不同。

3月8號,阿特斯在蘇州舉行了一場“中國光儲原創(chuàng)技術論壇”。除除阿特斯以外,隆基綠能總裁李振國、潤陽股份董事長陶龍忠均有出席。他們所在的企業(yè),都是TOPCon電池專利訴訟案中的被告一方。

瞿曉鏵博士在演講中表示,“我挺傷感,中國光伏進入了‘黑暗森林’時代,專利成了內卷的武器。”

他進一步引用權威觀點,“實踐反復告訴我們,關鍵核心技術是要不來、買不來、討不來的。只有把關鍵核心技術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從根本上保障國家經濟安全、國防安全和其他安全。有些企業(yè)以要來、買來、淘來的專利來搞內耗,打擊千千萬萬成博大精深者,就一定會妨礙中國原創(chuàng)技術的發(fā)展,長此以往,中國光伏危矣!”

瞿曉鏵呼吁,“我們反對光伏企業(yè)以專利保護之名,行惡意競爭之實。阿特斯在此承諾,現在不會,將來也不會首先使用訴訟手段來解決專利糾紛。”

隆基綠能總裁李振國則表示,“我們要警惕在本輪行業(yè)周期中因企業(yè)經營困境可能出現的惡性競爭?!?/p>

總之一句話,大國光伏會因為專利戰(zhàn)而進入黑暗森林時代嗎?就此,天合光能董事長高紀凡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

“知識產權,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是明確保護的。不管在什么情況下,侵犯知識產權就應該受到嚴懲。我在2024年的全國兩會上也提出書面建議,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二天就以蓋了章的紅頭文件予以回復,全力支持。企業(yè)在創(chuàng)新和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訴求,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的違法行為,高層是比較清晰的。中國改革開放四十多年來發(fā)展得非常的快,人們對于知識產權的理解并不統(tǒng)一,但知識產權應該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高紀凡舉了個例子,“比如說,一家企業(yè)買了一棟房子,里面有機器設備。如果有人把你的廠房占了,或者把你的機器設備搬走了,毫無疑問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知識產權也同樣,只不過是企業(yè)的無形資產。天合光能是受害者,如果我們的知識產權被別人侵犯了,我都不能去維權,你說這個社會的公平正義何在呢?堅定不移地維護知識產權,是天合光能自身發(fā)展的訴求,也是光伏行業(yè)破內卷、高質量發(fā)展的訴求,也是中國產業(yè)高質量發(fā)展的趨勢。當然,我們也愿意與這些侵權企業(yè)來溝通談判、甚至授權,來解決知識產權的侵權問題。”

3月8日,趕碳號根據自身的理解,在蘇州會場向振國總提問:

“當下光伏的商業(yè)生態(tài)正發(fā)生深刻改變,這里面可能存在‘道’與‘法’的關系。比如,TOPCon電池技術迅速擴散,也是光伏內卷的原因之一。真正擴散的往往是Know How的東西,TOPCon企業(yè)拿起法律武器維權,是基于基礎專利。打專利官司,在商業(yè)世界本是一種正常的行為,但可能是東方文化的影響,我們自然人的思維總認為這是一件丟人的事。這場專利訴訟,您認為是專利陷阱呢,還是正常的市場競爭行為?另外,對于訴訟隆基有沒有信心”

李振國這樣回答:

“首先,隆基對于訴訟的結果充滿信心。我們以前沒有做這方面的準備,但是隆基每年在研發(fā)的投入和取得的成果,都是顯而易見的,包括申請專利的數量、覆蓋的范圍都比較顯著。”

“另外,你問這是不是一個正常的商業(yè)行為,我認為從法律層面來講,大家既然通過法律訴訟的手段解決問題,我個人覺得這當然是一種正常的商業(yè)行為。但是,我覺得做這件事,做出這種選擇的時候,確實還是需要問一下我們自己,我的初心是想要做什么,這件事對于這個行業(yè)、對光伏產業(yè)的發(fā)展,對我們整個中國光伏行業(yè)的國際形象,究竟意味著什么?!?/p>

“第三,我覺得法律層面上的正義,和道德層面上的正義也不完全相同。除了法律以外,我們的社會還有公序良俗,大家要盡可能同時顧及到?!?/p>

趕碳號對于振國總的觀點,是部分認同的。如果說,整件事情還有不明白的地方,那是因為各方有沒有在同一個框架之下展開討論。

首先要明確的是,專利問題究竟是一個道德問題還是法律問題。現在已經進入訴訟階段,至少已經是一個法律問題了,那就應該站在法律框架下展開討論。

專利法為企業(yè)技術創(chuàng)新提供了清晰的保護框架,企業(yè)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知識產權是合法而且必要的,這完全符合市場經濟的規(guī)則。我們總不能說,企業(yè)維護自身知識產權這件事,竟然是錯的,即使是買來的專利,也一樣。如果我們否定維權的行為,那其實就是鼓勵違法。

另外,專利戰(zhàn)也的確涉及到競爭倫理的邊界問題,即,是否存在濫用訴訟的情況。這些行為雖然合法,但有沒有可能違背公平競爭的商業(yè)道德。

專利訴訟,在本質上是一個法律問題,而不是一個道德問題,也不宜搞道德綁架。在此,趕碳號更傾向于TCL中環(huán)的觀點,先通過“外交”手段解決,而不是先“訴諸武力”。行業(yè)內其實已有一些成功案例,比如通過專利池、交叉許可等機制,既能保障創(chuàng)新權益,又能促進技術共享。

借用前面的話,市場競爭,當然是以公平為基礎,效率優(yōu)先。以戰(zhàn)止戰(zhàn),顯然效率更高。專利大戰(zhàn),技術路線之爭,究竟會更高效率地推動光伏去產能呢,還是會進一步加劇這個行業(yè)內卷呢?這個問題,恐怕要持續(xù)相當長時間,才會有答案。

 

 
本文為轉載內容,授權事宜請聯系原著作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