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侯瑞寧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國石化,600028SH)茂名石化公司“3·30”事故調查報告日前發(fā)布。
3月30日,茂名石化化工分部2號裂解裝置3號爐發(fā)生爆炸燃燒,未造成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為62.385萬元。
7月5日,茂名應急管理局發(fā)布調查報告稱,該事故為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事故主要原因是在裂解裝置生產參數發(fā)生異常之后,車間從業(yè)人員未能嚴格執(zhí)行茂名石化事故應急預案等安全管理規(guī)定所致。
報告稱,綜合分析后,未發(fā)現茂名石化安全生產的主要負責人存在履職不到位的情況。
報告建議,對茂名石化化工分部十名人員按相關規(guī)定做出相應處理,分別為裂解車間班長凌某瑞、車間副班長何某浪、副班長陳某鵬等八名車間人員,以及化工部分部經理譚某飛、常務副經理李某。處理結果上報茂名應急管理局。
上述調查報告稱,該事故暴露了茂名石化對生產參數異常應急處置不及時、投料復產階段的操作人員不足、安全風險分析存在不足,對高危行業(yè)職工技能和應急處置能力的培訓針對性不強等。
去年至今,茂名石化化工分部發(fā)生多起安全事故。
去年3月15日,茂名石化化工分部生產廠區(qū)的順丁橡膠裝置發(fā)生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5人受傷,事故直接經濟損失金額為624.78萬元。
同年8月,調查組發(fā)布事故調查報告稱,“3·15”爆炸事故是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調查組認為,主要負責人履行了法定職責,但茂名石化化工分部橡膠車間當班外操工在正常生產狀況下,多項操作不規(guī)范,導致塔內正己烷和丁二烯物料發(fā)生大量泄漏 ,最終導致爆炸燃燒。
今年6月8日,茂名石化化工分部一球罐動力泵泄漏引發(fā)火情,造成1人受傷、2人失聯。此次事故的調查報告尚未發(fā)布。
茂名石化成立于1955年5月,是中國石化大型煉化公司,擁有煉油加工能力2000萬噸/年,乙烯生產能力110萬噸/年。
茂名主要有兩個生產廠區(qū)。一是茂名石化煉油分部的煉油生產廠區(qū),占地400公頃,原油加工能力2000萬噸/年,煉油裝置42套,主要產品有液化石油氣、汽油、煤油、柴油等品種。
二是茂名石化化工分部的化工生產廠區(qū),占地300公頃,共擁有主體生產裝置19套,年產各種化工產品300萬噸,主要產品有苯乙烯、苯、甲苯等品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