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國品牌雜志 馮昭
繼逍遙鎮(zhèn)胡辣湯、潼關肉夾饃維權之后,有一家喻戶曉的地理標志產品掀起維權風波。
近日,廣西南寧多家做農產品線上銷售的網店負責人收到法院傳票,稱存在“荔浦芋”商標侵權行為,被荔浦市名特優(yōu)農產品協(xié)會起訴索賠,有的網店被索賠金額高達三四十萬元。2000年,“荔浦芋”商標被荔浦名優(yōu)特農產品協(xié)會注冊持有,是廣西首個地理標志證明商標。
那么,商標持有人的起訴是否具有正當性?地理標志產品的維權界限在哪里?
皇室貢品因電視劇名聲鵲起
芋頭原產于印度、馬來西亞和中國海南等熱帶沼澤地帶,原為野生,后經自然選擇和人工選育成為種植品種。
清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芋頭由福建漳州傳入廣西荔浦,最初栽種在縣城城西的關帝廟一帶。芋頭生長環(huán)境喜高溫、多濕,而荔浦位于廣西桂林南緣,屬中亞熱帶濕潤氣候區(qū),氣候溫暖,光熱充足,溝渠眾多,水源豐富,十分有利于芋頭光合產物的積累和品質提升。
受環(huán)境氣候影響,荔浦芋逐漸成為集色香味于一體的名優(yōu)特產。由于外皮粗糙,皮上節(jié)與節(jié)之間的距離較短,芋肉有明顯的檳郎花紋,所以又被稱為“檳榔芋”。后來,荔浦出產的檳榔芋作為荔浦芋頭中的極品,成為向朝廷進貢的“貢品”。
但荔浦芋頭真正名聲鵲起,卻始于1996年上映的電視劇《宰相劉羅鍋》。
該劇有一集專門講到,劉墉直言進諫得罪了乾隆,被貶為廣西巡撫。廣西每年須進貢荔浦芋,芋頭沉重且路途遙遠,浪費民脂民膏甚巨。劉墉體恤民情,赴任后以貌似芋頭、質粗味劣的山薯冒充芋頭,乾隆吃了大倒胃口,馬上免掉荔浦芋的進貢。
隨著電視劇紅遍大江南北,荔浦芋身價也水漲船高。
發(fā)展迅猛,荔浦芋遍地“李鬼”
通過提純復壯,荔浦芋不僅保持了原有品味,產量也大幅提升。2000年以后,荔浦芋的外銷量已占到總產量的70%,銷售市場遍及東南亞、日本和歐美國家。
2005年底,原國家質檢總局批準對“荔浦芋”實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然而,隨著產量和知名度的逐步攀升,各地商販見有利可圖,紛紛收購品質不一的芋頭,冒名高價出售。
盡管荔浦名特優(yōu)產品協(xié)會在2000年就注冊了“荔浦芋”證明商標,但并沒有改變荔浦芋遍地“李鬼”的尷尬處境——原因在于,有人認為“荔浦芋”是全縣的共同財富,誰都可以使用;也有人因為申請使用該商標需要繳納費用,而拒絕使用。
今年以來,隨著荔浦出臺“按綠色食品生產標準種植荔浦芋政府每畝補貼600元”的扶持政策,荔浦芋種植戶熱情高漲,根據(jù)氣候研判早早種植,通常在10月份成熟的荔浦芋,已提前一個月成熟上市。
在杜莫鎮(zhèn)屯頓村的荔浦芋綠色種植示范基地,種植戶梁科陽經營的福滿田果蔬專業(yè)合作社分批種下400多畝荔浦芋,很快獲得市場認可?!拔覀兊漠€產達到4000斤,統(tǒng)貨價格在每公斤8元,通過客商統(tǒng)一收購,銷往全國各地?!绷嚎脐栒f。
2022年,荔浦芋種植面積達到5萬多畝,種植及加工銷售產值超過20億元,成為帶動當?shù)剞r戶增收,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的重要保障。但與此同時,荔浦芋頭真假難辨、品質不一的現(xiàn)象,也一直困擾著品牌發(fā)展。
商標維權,持有人主要針對網店
于是,隨著荔浦芋的成熟上市,荔浦名特優(yōu)農產品協(xié)會針對多家網店啟動商標維權。
8月19日,杜女士收到南寧市良慶區(qū)人民法院的傳票、民事起訴狀和法院調解建議書。理由是杜女士在某網購平臺開設“芋農果蔬”店鋪,使用“荔浦芋”字樣,屬于在相同商品上使用與荔浦名特優(yōu)農產品協(xié)會相同的商標,從而影響其品牌價值,構成商標侵權。
杜女士網店的宣傳廣告
起訴書稱,杜女士侵權產品線上總銷量已達到10萬件以上,以店鋪顯示的最低單價計算,銷售額已達63.5萬元,非法獲利巨大。荔浦名特優(yōu)農產品協(xié)會要求判令杜女士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因“實施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侵權行為”導致的損失30萬元。
同一天,南寧的陳女士也收到起訴材料,原因是其開設的網店“侵權產品線上銷量達到10萬+,以店鋪顯示的最低單價9.9元計算,銷售額已達99萬多元”,被起訴索賠40萬元。
搜索“荔浦芋頭”,目前依舊有大量農特產品店鋪銷售,頁面大多顯示“正宗廣西荔浦芋頭”、“廣西荔浦大芋頭”等字樣,其中不少店鋪銷量在10萬+以上。
“訴訟中,如果商戶能夠提供處芋頭產自荔浦的證據(jù),是可以舉證的。我們不是為了掙錢,是想規(guī)范荔浦芋市場,希望電商、企業(yè)都能規(guī)范銷售產品?!崩笃置貎?yōu)農產品協(xié)會會長秦竹表示,荔浦芋商標和地理標志屬于公共資源,所有在荔浦種植并符合標準的芋頭都可以使用,但電商上銷售的如果不是在荔浦種植的芋頭,其行為便涉嫌侵權。
實際上,早在荔浦芋被認證為農產品地理標志后,荔浦名特優(yōu)農產品協(xié)會就開始著手維權——在荔浦種植的荔浦芋,如果需要協(xié)會提供地標可提出申請,協(xié)會要到種植地點審核;如果沒有申請也可以使用荔浦芋的名稱,但須有產自荔浦的證明。
專家詳解地標產品“維權邊界”
總體來看,“荔浦芋”商標維權存在以下難點:一是侵權人數(shù)較多,而且以農民和個體戶為主;二是侵權人在證明商標注冊前已經在使用這一名稱,不是故意侵權;三是單個侵權涉及的數(shù)額少且比較分散,商標所有人或管理機構難以有效監(jiān)控。
2021年底,逍遙鎮(zhèn)胡辣湯、潼關肉夾饃協(xié)會維權案件引起社會關注。國家知識產權局曾明確表態(tài),作為集體商標注冊的地理標志,其注冊人無權向特定區(qū)域外的商戶許可使用該地理標志集體商標并收取加盟費。同時,也無權禁止特定區(qū)域內的商家正當使用該地理標志集體商標中的地名。
那么,荔浦名特優(yōu)農產品協(xié)會的起訴是否具有正當性?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維權界限在哪里?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法研究所所長馮曉青介紹,證明商標與地理標志相關聯(lián),就是因為有特定的原產地,而且商品合作服務具有特定的品質,商標持有人的維權行為無可厚非,關鍵是主張權利的基礎、維權的方式是否正當。
馮曉青表示,法律明確規(guī)定,不能禁止地名的正當使用性?!袄笃钟蟆彪m然被注冊商標,但不代表其他芋頭不能使用“荔浦”字樣,協(xié)會無權進行壟斷。如果商家銷售的芋頭確實產自荔浦,就可以打出“荔浦芋頭”字樣,如果不能證明產自荔浦,則涉嫌假冒產地。
2021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負責人就地理標志司法保護問題答記者問》中明確表示,“有些商標包含地名,這些地名往往具有獨特商業(yè)價值。根據(jù)《商標法》的規(guī)定,即便取得注冊商標專用權,權利人亦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注冊商標中包含的地名。他人正當使用注冊商標中包含的地名,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相關訴訟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律師付建也認為,商家使用“荔浦芋頭”字樣僅為了說明商品產地,而非惡意利用他人注冊商標,商家提供貨物買賣合同或收據(jù)等證明材料并停止銷售,可以不承擔對商標人的民事賠償責任。
“國家知識產權局正在修訂《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管理和保護辦法》,增加了對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人惡意阻止他人正當使用商標中含有的地名或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的處罰措施,實施后會加強對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人的約束,減少社會不良風氣?!备督ㄕ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