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閱讀:

【評論】立案調查信息刷屏,投資者的保護措施也該跟上

掃一掃下載界面新聞APP

【評論】立案調查信息刷屏,投資者的保護措施也該跟上

一句“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過于模糊寬泛。

圖片來源:界面新聞/匡達

文| 吳治邦

在過去的一周,多家上市公司紛紛披露公司或股東被證監(jiān)會立案調查的信息,事由多指向“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如格力地產(600185.SH)、東方園林(002310.SZ)、*ST日海(002313.SZ)、上海鳳凰(600679.SH)、太和水(605081.SH)、聞泰科技(600745.SH)、中國重工(601989.SH)、*ST京藍(000711.SZ)。

在信息不對稱的背景下,部分上市公司二級市場的股價出現了大幅度的波動,如格力地產、*ST京藍一字跌停,聞泰科技、上海鳳凰、聞泰科技、太和水等均在立案信息披露當日出現了逾五個點以上的跌幅。

證券市場的違法違規(guī)者自然應當被追責,這個是市場所樂見的,但是在懲治證券違法違規(guī)的同時,也應當做好投資者的保護性措施。從常規(guī)的證券市場立案調查進程來看,可分為立案調查階段和行政處罰階段,當然也有最終未被給出行政處罰的案例。在上述兩個階段中都應當做好投資者利益的保護,而且應當根據不同階段的情況側重于不同的措施。

第一、應當消解信息不對稱,做好立案調查階段的信息披露工作。從上星期各家上市公司公告來看,均指向上市公司或股東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但除了上述字眼,外界無法獲得更多詳細信息。

以格力地產為例,公司披露稱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guī),證監(jiān)會決定對公司立案。另一家上市公司*ST愛迪(002740.SZ)披露的信息同樣為“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決定對公司立案”。上述兩家公司的立案調查信息幾乎一致,但事實上“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的指向過于寬泛,可包括“財務數據造假”、“重要交易未披露”、“重大涉訴信息未及時披露”等等,同一類別也存在嚴重程度的不同。一句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無法讓外界獲得詳細信息。

按上文提及的情況,不同指向的“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對應著不同的事項,其影響自然大相徑庭。如是“財務數據造假”,嚴重的可能面臨的是強制退市,而情節(jié)輕微的“重要交易未披露”可能是輕微處罰。在指向模糊的情況下,極易造成投資者的誤判。新證券法以信息披露為核心,凸顯信息披露義務人責任,證監(jiān)會立案調查信息的重大影響不言而喻。當前的實踐來看,這方面的信息披露有待加強。

第二、監(jiān)管部門應當鼓勵投資者保護機構對違法違規(guī)事項及時跟進,不能放任證券違法違規(guī)行為。代表人訴訟制度是新《證券法》的一大亮點,迄今為止,設立了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雖有成功的案例,但仍未大面積推進特別代表人訴訟。依照《關于審理證券市場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guī)定》,證券市場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案件已取消了立案的前置條件,那么投資者保護機構就應當及時行動起來,對于投資者反映強烈的案件,發(fā)起特別代表人訴訟,以民事訴訟的方式跟進事件進展。

當然,如本文第一點所提及的那樣,對投資者據立案調查信息發(fā)起的虛假陳述侵權訴訟,上市公司同樣也應及時履行信披義務。

上市公司數量增多和監(jiān)管力量加強,大概率會導致立案調查案件的增多。不過,本意是保護投資者利益的一項措施,但不能造成投資者的誤判,因此必須盡可能詳盡披露“立案調查”的信息,在不同階段均保護好投資者的利益。

未經正式授權嚴禁轉載本文,侵權必究。

評論

暫無評論哦,快來評價一下吧!

下載界面新聞

微信公眾號

微博

【評論】立案調查信息刷屏,投資者的保護措施也該跟上

一句“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過于模糊寬泛。

圖片來源:界面新聞/匡達

文| 吳治邦

在過去的一周,多家上市公司紛紛披露公司或股東被證監(jiān)會立案調查的信息,事由多指向“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如格力地產(600185.SH)、東方園林(002310.SZ)、*ST日海(002313.SZ)、上海鳳凰(600679.SH)、太和水(605081.SH)、聞泰科技(600745.SH)、中國重工(601989.SH)、*ST京藍(000711.SZ)。

在信息不對稱的背景下,部分上市公司二級市場的股價出現了大幅度的波動,如格力地產、*ST京藍一字跌停,聞泰科技、上海鳳凰、聞泰科技、太和水等均在立案信息披露當日出現了逾五個點以上的跌幅。

證券市場的違法違規(guī)者自然應當被追責,這個是市場所樂見的,但是在懲治證券違法違規(guī)的同時,也應當做好投資者的保護性措施。從常規(guī)的證券市場立案調查進程來看,可分為立案調查階段和行政處罰階段,當然也有最終未被給出行政處罰的案例。在上述兩個階段中都應當做好投資者利益的保護,而且應當根據不同階段的情況側重于不同的措施。

第一、應當消解信息不對稱,做好立案調查階段的信息披露工作。從上星期各家上市公司公告來看,均指向上市公司或股東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但除了上述字眼,外界無法獲得更多詳細信息。

以格力地產為例,公司披露稱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guī),證監(jiān)會決定對公司立案。另一家上市公司*ST愛迪(002740.SZ)披露的信息同樣為“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決定對公司立案”。上述兩家公司的立案調查信息幾乎一致,但事實上“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的指向過于寬泛,可包括“財務數據造假”、“重要交易未披露”、“重大涉訴信息未及時披露”等等,同一類別也存在嚴重程度的不同。一句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無法讓外界獲得詳細信息。

按上文提及的情況,不同指向的“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對應著不同的事項,其影響自然大相徑庭。如是“財務數據造假”,嚴重的可能面臨的是強制退市,而情節(jié)輕微的“重要交易未披露”可能是輕微處罰。在指向模糊的情況下,極易造成投資者的誤判。新證券法以信息披露為核心,凸顯信息披露義務人責任,證監(jiān)會立案調查信息的重大影響不言而喻。當前的實踐來看,這方面的信息披露有待加強。

第二、監(jiān)管部門應當鼓勵投資者保護機構對違法違規(guī)事項及時跟進,不能放任證券違法違規(guī)行為。代表人訴訟制度是新《證券法》的一大亮點,迄今為止,設立了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雖有成功的案例,但仍未大面積推進特別代表人訴訟。依照《關于審理證券市場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guī)定》,證券市場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案件已取消了立案的前置條件,那么投資者保護機構就應當及時行動起來,對于投資者反映強烈的案件,發(fā)起特別代表人訴訟,以民事訴訟的方式跟進事件進展。

當然,如本文第一點所提及的那樣,對投資者據立案調查信息發(fā)起的虛假陳述侵權訴訟,上市公司同樣也應及時履行信披義務。

上市公司數量增多和監(jiān)管力量加強,大概率會導致立案調查案件的增多。不過,本意是保護投資者利益的一項措施,但不能造成投資者的誤判,因此必須盡可能詳盡披露“立案調查”的信息,在不同階段均保護好投資者的利益。

未經正式授權嚴禁轉載本文,侵權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