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10月24日向隆鑫通用及及實際控制人暨時任董事長涂建華、時任財務總監(jiān)王建超、時任副總經理汪瀾、時任常務副總經理龔暉予以通報批評。
公司以自有閑置資金7億元購買中高風險的私募股權基金產品,相關投資款項能否按期贖回具有較大不確定性,基于其風險敞口,屬于公司董事會審批權限。且根據公司公告,實際操作中可能存在的回撤風險,存在給公司帶來更大損失的可能性,甚至達到股東大會審議標準,但公司未按規(guī)定及時履行相應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情節(jié)嚴重,造成較大市場影響。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gu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