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松股份12月27日公告,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福建監(jiān)管局(簡稱“福建證監(jiān)局”) 下達的行政監(jiān)管措施決定書(2023)123 號《福建證監(jiān)局關于對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及范展華、駱棋輝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依據規(guī)定,福建證監(jiān)局決定對公司及其董事長、總裁范展華,董事會秘書駱棋輝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jiān)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2022年11月1日,公司披露了《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擬出售子公司股權所涉及的福建南平青松化工有限公司股權項目資產評估報告》,該披露信息中引用了出具機構署為福建開誠資產評估土地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的報告編號為“閩開評報字[2022]第Z0191號”的評估報告相關內容和評估結論。2022年11月2日,青松股份披露了《關于對深圳證券交易所2022年關注函回復的公告》,再次提及上述評估報告信息。經查,開誠評估并未出具過編號為“閩開評報字[2022]第Z0191號”的評估報告。相關方所獲取的編號為“閩開評報字[2022]第Z0191號”的評估報告實際為電子版文件,該份電子版文件未加蓋簽字資產評估師印鑒且封面、正文兩處報告編號信息存在矛盾。相關方未認真查看該評估報告電子文件,并在未獲取正式評估報告情況下,將該份電子文件提交給第三方評估機構,同時在披露信息中多次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