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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蹤】“成都地鐵被誣陷偷拍案”當事人提起上訴,仍要求被告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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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蹤】“成都地鐵被誣陷偷拍案”當事人提起上訴,仍要求被告公開道歉

何先生告訴界面新聞,此次在上訴狀中,他放棄了要求被告連續(xù)十天在涉案地鐵站宣讀道歉聲明的請求,但是,“公開道歉,和精神及經(jīng)濟損失賠償共計50000元的訴求并沒有改變?!?/p>

圖片來源:界面圖庫

界面新聞記者 | 實習記者 田鶴琪

界面新聞編輯 | 翟瑞民

“成都地鐵被誣陷偷拍案”迎來新的進展。2023年12月28日,當事人何先生向界面新聞介紹,他對一審判決不認可,已于12月25日提交了上訴狀,目前已被受理。

此前在11月3日,“成都男子地鐵被誣陷偷拍”引發(fā)的一般人格權糾紛案在成都鐵路運輸?shù)谝环ㄔ洪_庭。原告何先生起訴兩名涉嫌誣陷他偷拍的女生和成都地鐵,要求公開賠禮道歉和經(jīng)濟、精神損害賠償。

12月12日,成都鐵路運輸?shù)谝环ㄔ航?jīng)審理判決:兩女子及成都地鐵方均不構成對何先生一般人格權的侵權。對何先生要求羅某某、曾某某、成都地鐵運營公司刊登道歉聲明、連續(xù)十天在案涉地鐵站宣讀道歉聲明,并賠償經(jīng)濟損失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共50000元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

對于一審判決結果,何先生12月28日對界面新聞表示,“完全不能接受,當時我就已經(jīng)想好了要繼續(xù)上訴,這段時間一直在和律師詳細溝通,準備上訴?!?/p>

“目前挺難的,要付出很多的精力,而且我工作也受到了嚴重影響?!焙蜗壬Q,這件事件對他打擊很大,特別是一審判決結果宣布之后。

在一審判決中,法院認為,因糾紛發(fā)生于晚間,行人不多,何先生“被誣陷偷拍”并未引起地鐵上乘客及車站行人的圍觀及討論,該誤會事件雖然對何先生造成影響,但影響范圍較小。

對此,何先生稱,他不能接受法院的結論,“當時地鐵里坐滿了人,差不多也有二三十個吧,所以我才站在車廂里?!?/p>

此外,法院審理認為,羅某某、曾某某的涉案行為應當分為當時和嗣后兩個階段予以評價,嗣后行為影響的擴大系何先生在網(wǎng)絡發(fā)布的信息所致,因此該事件在社會公眾層面的影響不應歸責于羅某某、曾某某。因此,羅某某、曾某某不構成對何先生一般人格權的侵權。

為何要在網(wǎng)絡上發(fā)布與此案相關的內(nèi)容?何先生稱,當時兩個女生拍了他很多照片,但是她們告訴警察只拍了一張他腰部以下位置的照片,他認為兩人說謊,擔心她們會對他進行網(wǎng)暴。另外,他為了找到證人,想讓拍到當時情況的目擊者聯(lián)系自己。

何先生還告訴界面新聞,此次在上訴狀中,他放棄了要求被告連續(xù)十天在涉案地鐵站宣讀道歉聲明的請求,但是,“公開道歉,和精神及經(jīng)濟損失賠償共計50000元的訴求并沒有改變。”

該案一審宣判后,在法律界也引發(fā)關注。針對何謂一般人格權侵權?北京市致誠律師事務所刑事事務部主任郭學亮對界面新聞表示,構成侵權行為需要滿足四個條件:一是有侵權行為或不法行為;二是侵權行為人有過錯或存在法律規(guī)定的無過錯責任情形;三是有損害后果;四是侵權行為和損害后果之間有因果關系。在此基礎上,如果行為人確實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承擔的方式和內(nèi)容應當與行為的具體方式和造成的影響范圍相當。

事件造成的社會影響是法院考量是否構成侵權的重要因素。北京市高頓律師事務所刑事部副主任原東峰律師對界面新聞表示,社會影響是判斷侵權所造成損害后果的一個重要方面,相應地,侵權造成的社會影響大小也直接決定了承擔侵權責任的大小。“就本案來說,如果事發(fā)時,兩名被告沒有查清事實就將該事件發(fā)布到網(wǎng)上,造成社會大眾對原告的評價降低,這種影響程度下,一審法院可能就不會認為被告的當場道歉屬于承擔了合理的侵權責任?!痹瓥|峰說。

原東峰表示,原告追加地鐵公司為被告,需要有地鐵公司侵權的直接證據(jù),否則法院也無法判決地鐵公司承擔侵權責任。一審判決是在案件現(xiàn)有的證據(jù)下作出的判決,除非何先生找到新的證據(jù),比如能證實地鐵公司人員有直接侵權行為,才有可能二審改判或者發(fā)回重審。

郭學亮則表示,成都地鐵運營公司作為何先生所主張的侵權行為發(fā)生地的負責單位,負有一定的法律義務,將其作為被告并無不妥,與是否存在錄像缺失,并無直接關系?!凹词钩啥嫉罔F運營公司的錄像存有缺失等不規(guī)范的行為,但該行為沒有與何先生人格權造成損害之間存在直接的因果關系。因此,我個人認為,法院在審理此案中通常不會考量此因素。”

法院一審為何沒有支持何先生的訴訟請求?郭學亮分析認為,主要是基于三被告的行為不符合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雖然這個案件在網(wǎng)絡上一度沖上熱搜,甚至引發(fā)了一定輿情,客觀上有可能對何先生的名譽造成了一定影響,但是這一影響的產(chǎn)生并不是三被告的行為所導致的,而是原告何先生自身行為所致,三被告的行為沒有侵權且與何先生損失之間并無因果關系,因此,我個人認為法院作出如此判決并無不當?!惫鶎W亮說。

原東峰則表示,兩名被告并沒有主觀惡意,而是誤解了原告,基于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目的去與原告交涉。但是,被告在公共場所這個誤解行為確實給原告造成了影響,實質(zhì)上侵犯了原告權益。“報警查明事實后,被告當場向原告進行了道歉,并答應賠償車費。法院認為被告當場賠禮道歉加愿意賠償打車費用可以消除侵權損害后果,被告已經(jīng)承擔了侵權責任,最終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所以作出該判決并無不妥?!痹瓥|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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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先生告訴界面新聞,此次在上訴狀中,他放棄了要求被告連續(xù)十天在涉案地鐵站宣讀道歉聲明的請求,但是,“公開道歉,和精神及經(jīng)濟損失賠償共計50000元的訴求并沒有改變?!?/p>

圖片來源:界面圖庫

界面新聞記者 | 實習記者 田鶴琪

界面新聞編輯 | 翟瑞民

“成都地鐵被誣陷偷拍案”迎來新的進展。2023年12月28日,當事人何先生向界面新聞介紹,他對一審判決不認可,已于12月25日提交了上訴狀,目前已被受理。

此前在11月3日,“成都男子地鐵被誣陷偷拍”引發(fā)的一般人格權糾紛案在成都鐵路運輸?shù)谝环ㄔ洪_庭。原告何先生起訴兩名涉嫌誣陷他偷拍的女生和成都地鐵,要求公開賠禮道歉和經(jīng)濟、精神損害賠償。

12月12日,成都鐵路運輸?shù)谝环ㄔ航?jīng)審理判決:兩女子及成都地鐵方均不構成對何先生一般人格權的侵權。對何先生要求羅某某、曾某某、成都地鐵運營公司刊登道歉聲明、連續(xù)十天在案涉地鐵站宣讀道歉聲明,并賠償經(jīng)濟損失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共50000元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

對于一審判決結果,何先生12月28日對界面新聞表示,“完全不能接受,當時我就已經(jīng)想好了要繼續(xù)上訴,這段時間一直在和律師詳細溝通,準備上訴?!?/p>

“目前挺難的,要付出很多的精力,而且我工作也受到了嚴重影響?!焙蜗壬Q,這件事件對他打擊很大,特別是一審判決結果宣布之后。

在一審判決中,法院認為,因糾紛發(fā)生于晚間,行人不多,何先生“被誣陷偷拍”并未引起地鐵上乘客及車站行人的圍觀及討論,該誤會事件雖然對何先生造成影響,但影響范圍較小。

對此,何先生稱,他不能接受法院的結論,“當時地鐵里坐滿了人,差不多也有二三十個吧,所以我才站在車廂里?!?/p>

此外,法院審理認為,羅某某、曾某某的涉案行為應當分為當時和嗣后兩個階段予以評價,嗣后行為影響的擴大系何先生在網(wǎng)絡發(fā)布的信息所致,因此該事件在社會公眾層面的影響不應歸責于羅某某、曾某某。因此,羅某某、曾某某不構成對何先生一般人格權的侵權。

為何要在網(wǎng)絡上發(fā)布與此案相關的內(nèi)容?何先生稱,當時兩個女生拍了他很多照片,但是她們告訴警察只拍了一張他腰部以下位置的照片,他認為兩人說謊,擔心她們會對他進行網(wǎng)暴。另外,他為了找到證人,想讓拍到當時情況的目擊者聯(lián)系自己。

何先生還告訴界面新聞,此次在上訴狀中,他放棄了要求被告連續(xù)十天在涉案地鐵站宣讀道歉聲明的請求,但是,“公開道歉,和精神及經(jīng)濟損失賠償共計50000元的訴求并沒有改變?!?/p>

該案一審宣判后,在法律界也引發(fā)關注。針對何謂一般人格權侵權?北京市致誠律師事務所刑事事務部主任郭學亮對界面新聞表示,構成侵權行為需要滿足四個條件:一是有侵權行為或不法行為;二是侵權行為人有過錯或存在法律規(guī)定的無過錯責任情形;三是有損害后果;四是侵權行為和損害后果之間有因果關系。在此基礎上,如果行為人確實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承擔的方式和內(nèi)容應當與行為的具體方式和造成的影響范圍相當。

事件造成的社會影響是法院考量是否構成侵權的重要因素。北京市高頓律師事務所刑事部副主任原東峰律師對界面新聞表示,社會影響是判斷侵權所造成損害后果的一個重要方面,相應地,侵權造成的社會影響大小也直接決定了承擔侵權責任的大小?!熬捅景竵碚f,如果事發(fā)時,兩名被告沒有查清事實就將該事件發(fā)布到網(wǎng)上,造成社會大眾對原告的評價降低,這種影響程度下,一審法院可能就不會認為被告的當場道歉屬于承擔了合理的侵權責任。”原東峰說。

原東峰表示,原告追加地鐵公司為被告,需要有地鐵公司侵權的直接證據(jù),否則法院也無法判決地鐵公司承擔侵權責任。一審判決是在案件現(xiàn)有的證據(jù)下作出的判決,除非何先生找到新的證據(jù),比如能證實地鐵公司人員有直接侵權行為,才有可能二審改判或者發(fā)回重審。

郭學亮則表示,成都地鐵運營公司作為何先生所主張的侵權行為發(fā)生地的負責單位,負有一定的法律義務,將其作為被告并無不妥,與是否存在錄像缺失,并無直接關系?!凹词钩啥嫉罔F運營公司的錄像存有缺失等不規(guī)范的行為,但該行為沒有與何先生人格權造成損害之間存在直接的因果關系。因此,我個人認為,法院在審理此案中通常不會考量此因素?!?/p>

法院一審為何沒有支持何先生的訴訟請求?郭學亮分析認為,主要是基于三被告的行為不符合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半m然這個案件在網(wǎng)絡上一度沖上熱搜,甚至引發(fā)了一定輿情,客觀上有可能對何先生的名譽造成了一定影響,但是這一影響的產(chǎn)生并不是三被告的行為所導致的,而是原告何先生自身行為所致,三被告的行為沒有侵權且與何先生損失之間并無因果關系,因此,我個人認為法院作出如此判決并無不當?!惫鶎W亮說。

原東峰則表示,兩名被告并沒有主觀惡意,而是誤解了原告,基于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目的去與原告交涉。但是,被告在公共場所這個誤解行為確實給原告造成了影響,實質(zhì)上侵犯了原告權益。“報警查明事實后,被告當場向原告進行了道歉,并答應賠償車費。法院認為被告當場賠禮道歉加愿意賠償打車費用可以消除侵權損害后果,被告已經(jīng)承擔了侵權責任,最終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所以作出該判決并無不妥?!痹瓥|峰表示。

未經(jīng)正式授權嚴禁轉(zhuǎn)載本文,侵權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