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聚焦
重慶姐弟墜亡案兩罪犯被執(zhí)行死刑,最高法:嚴重挑戰(zhàn)法律和道德底線

最高法表示,案件復核期間,葉誠塵檢舉揭發(fā)他人犯罪,經查不屬實,依法不構成立功。

弒母案罪犯吳謝宇被執(zhí)行死刑,未申請會見親屬

律師此前透露,吳謝宇對殺害母親的行為已認罪悔罪,并手寫道歉信,向其外婆、舅舅、阿姨及所有親屬深表歉意。

襄陽健橋醫(yī)院被舉報將代孕嬰兒偽造成“龍鳳胎”,衛(wèi)健委:已向上匯報

健橋醫(yī)院院長葉有芝曾向上官正義講述,辦理出生醫(yī)學證明只是他們的一小塊業(yè)務,他們最主要是做代孕。

安徽武校投毒致7死案一審宣判:2名被告人獲死刑

馬鞍山市中院審理認為,被告人付澤階、朱祖林為泄私憤,在和縣南北少林武術學校食堂的食物上投放老鼠藥,造成一百余人中毒,7人死亡的嚴重后果,其行為均已構成投毒罪。

余華英拐賣兒童案發(fā)回重審,原告方:漏罪重審對原有死刑判決沒有影響

法院認為,原判遺漏原審被告人余華英其他拐賣兒童的犯罪事實,部分事實不清楚,為查清上訴人余華英全部犯罪事實,應予重審。

朱令案中止偵查是否合法?一律所向最高檢提起法律意見書

北京市友邦律師事務所認為,啟動朱令案監(jiān)督偵查程序,查清該案偵查程序是否合法,該案中止是否合法,該案是否存在人情案、關系案、人為因素的干預,十分必要。

【追蹤】“成都地鐵被誣陷偷拍案”當事人提起上訴,仍要求被告公開道歉

何先生告訴界面新聞,此次在上訴狀中,他放棄了要求被告連續(xù)十天在涉案地鐵站宣讀道歉聲明的請求,但是,“公開道歉,和精神及經濟損失賠償共計50000元的訴求并沒有改變?!?/p>

法治面|朱令案依法應該結辦嗎?

李春光指出,被害人是否在世,與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是否終結偵查,沒有法律上的聯系。

《失孤》原型郭剛堂之子被拐案宣判,兩被告人一死緩一無期

郭剛堂代理律師告訴界面新聞,一審宣判后,呼富吉當庭表示要上訴,唐立霞則稱不上訴。

吉林“浮橋案”再審2人維持原判:多次強拿硬要他人財物

法院認為,黃德義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原審判決對其量刑適當,應予維持。原審被告人何樹春參與程度較深,作用較大,原審判決對其量刑適當,應予維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