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陳慧東
9月30日晚間,金花股份(600080.SH)發(fā)布公告顯示,由于在信息披露、股票買賣等方面存在違規(guī)行為,上交所給予原實際控制人吳一堅、大股東金花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花投資”)、實際控制人邢博越予以公開譴責,對邢博越的一致行動人杜玲、楊蓓、鐘春華予以通報批評。
上述公告顯示,上述相關責任人存在三方面違規(guī)行為。
第一,未披露涉及重大股權變動協(xié)議安排等事項:2020年7月2日公告顯示,金花投資所持公司 11.64%股份被司法拍賣,受讓方邢博越成為公司第二大股東。金花投資還曾于2020年6月與邢博越簽署股權轉讓協(xié)議,金花投資將協(xié)助邢博越競拍取得金花投資即將被拍賣的4345萬股公司股份等。上述《框架協(xié)議》安排涉及控股股東變化、控制權轉移等情況,但雙方未及時披露,也未在相關權益變動報告書中披露上述有關股權安排的重大信息。
第二,邢博越有關是否謀求控制權的信息披露不準確。2020年9月18日,邢博越及其一致行動人披露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稱,合計持有公司股份17.32%,擬于未來12個月整體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7.32%、不高于12.48%。邢博越還稱,增持系看好公司發(fā)展,不主動謀求上市公司控制權等。2022年3月公告顯示,公司原控股股東金花投資持有公司17.92%的股份被司法拍賣,邢博越成為第一大股東。公司董事會現(xiàn)有9名成員中,邢博越通過關聯(lián)人推薦并通過原控股股東提名的董事有3名,邢博越直接提名的董事有4名,占公司董事會成員的半數(shù)以上。
第三,邢博越及其一致行動人未及時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并停止股票交易。2021年8月17日,公司股東邢博越及其一致行動人披露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稱,2020年9月23日-2021年8月13日期間,其持股比例由17.32%增加至22.35%。邢博越及其一致行動人未及時履行權益變動披露義務,也未停止買賣公司股票,直至增持股份達到5.03%、所持股份達到22.35%時,才履行權益變動披露義務,超比例增持股份數(shù)量占總股本的0.03%。
事實上,在2020年12月,金花股份原董事長暨實際控制人吳一堅、董事兼總經理張梅、財務總監(jiān)侯亦文、監(jiān)事葛秀麗等人也曾被上交所給予通報批評。主要違規(guī)事由在于控股股東及其關聯(lián)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并導致公司定期報告存在會計差錯、公司違規(guī)為控股股東提供關聯(lián)擔保并導致公司相關信息披露前后不一致。
上市20多年以來,金花股份多次涉訴、主營業(yè)務萎靡不振,旗下參控股子公司“非死即賣”,并在2007年因連續(xù)兩年凈利潤虧損“戴帽”,2020年涉嫌信息披露違規(guī)再度“戴帽”。
2020年開始,金花股份深陷實控人之爭。邢博越及一致行動人在二級市場上不斷購進公司股份,最終擠走原實際控制人吳一堅?!吧裣纱蚣堋?,上市公司業(yè)績遭殃,2021年金花股份凈虧損0.18億元。
今年上半年,金花股份實現(xiàn)營收同比增6.79%至2.59億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同比增27.3%至0.21億元。不過,上市公司之所以實現(xiàn)盈利,大部分并非因為主業(yè)。報告期內,金花股份購買理財產品余額5.04億元,獲得投資收益為0.16億元。
今年以來,金花股份股價整體處于波動下行趨勢,截至9月30日收盤,該股報7.5元/股,較年初股價下跌12%,較年初走出的股價高點9.37/股下跌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