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一7月20日公告,公司7月20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2023)京01破申66號《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和(2023)京01破238號《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決定書》,裁定受理北京海鑫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對公司的重整申請,并指定北京金一文化發(fā)展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組擔任公司管理人。
北京一中院裁定公司進入重整程序,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產的風險。如果公司后續(xù)被宣告破產,公司將被實施破產清算,根據(jù)《股票上市規(guī)則》第9.4.17條的規(guī)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