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實(shí)業(yè)12月20日公告,公司特定股東大盛投資擬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個交易日后的3個月內(nèi),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不超過120萬股(含本數(shù)),占剔除公司回購專用賬戶236.99萬股后的總股本比例0.52%。
公司特定股東和盛投資擬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個交易日后的3個月內(nèi),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不超過100萬股(含本數(shù)),占剔除公司回購專用賬戶236.99萬股后的總股本比例0.44%。
公司股東李偉雄及其一致行動人李咚怡擬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3個月內(nèi),以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227.12萬股(含本數(shù)),即不超過剔除公司回購專用賬戶236.99萬股后的總股本比例的1%。
股東大盛投資、和盛投資、李偉雄及其一致行動人李咚怡合計擬減持不超447.12萬股,即不超1.9686%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