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劉婷
界面新聞編輯 | 劉海川
TikTok再次在美國打響法律保衛(wèi)戰(zhàn)。
2024年5月7日,TikTok母公司字節(jié)跳動表示,已向華盛頓特區(qū)的聯(lián)邦上訴法提起訴訟,要求法院阻止“明顯違憲”的“不賣就禁”法案的實施。
4月24日,《保護美國人免受外國對手控制應用程序法》被送到美國總統(tǒng)喬?拜登手中并得到簽署。法案基于TikTok的中國血統(tǒng)可能對美國國家安全構成威脅的推定,要求TikTok在270天內找到非中國買家,否則將在美國被下架。
TikTok的訴狀指控美國政府打著國家安全旗號,封禁一款數百萬美國用戶自由交流的應用程序,這是踐踏美國人在憲法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下享有的言論自由權利。
此外,這份70頁的訴狀還指控法案侵犯公司的私人財產和平等受保護權。“這是(美國)國會歷史上第一次通過立法,針對某一特定言論平臺,實施永久性的全國禁令”。訴狀認為,法案雖然表面上尋求的不是“封禁”,但是無論在商業(yè)、技術還是法律意義上,他們都不可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所謂剝離,這實質上是在通過文字游戲,打著“推測性的”莫須有罪名,對TikTok實施封禁。
在稍早前的采訪中,熟悉美國相關法律的匯業(yè)律師事務所企業(yè)出海數據合規(guī)領域的合伙人魏冬冬對界面新聞分析,法案行文嚴謹,還列出了兜底條款。比如,法案將“外國對手控制的應用程序”定義為兩類,一類是TikTok及其相關公司,另一類是“受外國對手控制和總統(tǒng)在發(fā)布相關命令后確定對美國國家安全構成重大威脅的”。
“即便法院判定第一類條款無效,第二類仍然具備效力,美國政府仍可迂回證明TikTok屬于第二類應用,從而達到封禁目的?!蔽憾f。
在不少西方分析人士看來,本案的核心是如何平衡國家安全和言論自由。法案支持者聲稱,中國政府可以通過字節(jié)跳動拿到TikTok用戶數據,或使用TikTok進行政治宣傳。
TikTok已多次表示獨立于中國政府。在最新訴狀中,它還稱對其威脅美國國家安全的擔憂是“推測性的”,不足以作為美國人讓渡言論自由權利的證據。此外,訴狀還指出,就連美國總統(tǒng)拜登,以及眾多國會議員都在使用TikTok,這進一步削弱了它構成威脅的說法。
1791年通過的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規(guī)定,美國人享有言論自由權利。“該修正案意味著政府不能在沒有充分理由的情況下,限制美國人獲取思想、信息或新聞的權利?!备鐐惐葋喆髮W奈特第一修正案研究所執(zhí)行主任賈米爾?賈法爾(Jameel Jaffer)對美聯(lián)社指出,在TikTok案例中,他沒有看到這樣的充分理由,他預計字節(jié)跳動將再次勝訴。
在最新訴狀中,TikTok援引了美國最高法院1919年的一項裁決。該裁決指出,只有“當前的直接邪惡危險”(a present danger of immediate evil)才能被用來限制言論自由。
對于美國政府的擔憂,TikTok指出,在過去四年里,它已通過“得克薩斯計劃”,花費超過20億美元解決潛在的問題,其中包括將美國數據存儲在美國科技公司甲骨文,并邀請第三方監(jiān)督其內容推薦模式等。
在最新的訴狀中,TikTok還透露,他們還對美國政府做出了“非同尋?!钡某兄Z,簽了一份長達90頁的國家安全協(xié)議草案,其中包括一項重大讓步,即如果公司違反協(xié)議,美國政府可以“暫?!?suspend)該應用。
“真正的問題是,美國政府還想要什么?對此我還沒有找到答案,”哈佛大學“重啟社交媒體研究所”的訪問學者阿努帕姆?錢德爾(Anupam Chander)對《紐約時報》說。“為什么‘得克薩斯計劃’還不夠(解決美國政府的擔憂)?我們從來沒有聽到(美國政府)公開的說法?!?/p>
阿努帕姆?錢德爾曾公開反對“不賣就禁”法案,他透露,TikTok在5月6日已經聯(lián)系了他和其他相關專家,向他們介紹了此次起訴。對于法院的審理,他認為,‘得克薩斯計劃’可能會發(fā)揮關鍵作用,TikTok能否讓法官相信這是一個合理可行的方案,足以解決美國政府的擔憂,至關重要。
對于TikTok在美國遭受的一系列打壓風暴,早前中國外交部多次做出過回應稱,TikTok完全按美國的法律注冊,經營合法合規(guī),接受美方監(jiān)管,美方卻千方百計動用國家力量對其打壓。
“一個標榜言論自由,自詡為自由市場經濟的國家,卻不惜動用國家力量打壓特定企業(yè),這才是真正具有諷刺意味。”中國外交部發(fā)言人汪文斌說。
此外,法律專業(yè)人士還指出,美國用戶也可以提起訴訟以施壓阻止“不賣就禁”法案,言論自由、財產利益受損等等都足以作為起訴理由。
牛津大學人類行為與技術教授安德魯?普茲比爾斯基 (Andrew Przybylski) 對BBC表示,美國大約三分之二的年輕人都擁有TikTok賬戶,而《聯(lián)合國兒童權利憲章》有相當具體的條款規(guī)定:年輕人有知情權和玩耍權。他認為法案還可以基于這些理由受到挑戰(zhà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