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聚焦
江歌母親起訴劉鑫案宣判: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69.6萬元

法院認為,劉暖曦作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在事發(fā)之后,非但沒有心懷感恩并對逝者親屬給予體恤和安慰,反而以不當言語相激,進一步加重了他人的傷痛,其行為有違常理人情,應予譴責。

“萊蕪殺醫(yī)案”患兒家屬索賠醫(yī)院案二審維持原判,家屬將申請再審

現(xiàn)在家屬正委托律師準備材料,下一步將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訴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