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聚焦
長安劍評江歌案一審宣判:法律必當堅定不移地為善良撐腰

劉鑫并非兇手,但她的“明哲保身”與“忘恩負義”卻引起了公憤,法律還公道于人心,給社會以明確導向。

江歌母親:賠償金全捐給失學女童,準備2037年起訴兇手陳世峰

代理律師表示,陳世峰將在2037年出獄,時間過長,法律也可能變化。從法律和法理上來說,江秋蓮可以追究陳世峰的責任,所以要看其追究意愿和將來的法律規(guī)定。

江歌母親起訴劉鑫案宣判: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69.6萬元

法院認為,劉暖曦作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在事發(fā)之后,非但沒有心懷感恩并對逝者親屬給予體恤和安慰,反而以不當言語相激,進一步加重了他人的傷痛,其行為有違常理人情,應予譴責。

“萊蕪殺醫(yī)案”患兒家屬索賠醫(yī)院案二審維持原判,家屬將申請再審

現(xiàn)在家屬正委托律師準備材料,下一步將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訴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