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一九三一年七月,在美國亞利桑那州的懷特里弗鎮(zhèn),調(diào)查印第安阿帕奇部落文化的哥倫比亞大學人類學學生亨麗埃塔·施梅勒被奸殺。引發(fā)這場謀殺案的原因,被認定為施梅勒未能意識到坐上一個陌生男性的馬背在印第安文化中意味著性暗示。當時以本尼迪克特為首的女性人類學家群星閃耀的哥大人類學系,在這個案件中集體保持了沉默。本文深入那個女性主義剛剛崛起的、充滿不確定性的時代,同時透過本尼迪克特的職業(yè)生涯和精神世界,分析這種沉默背后的因由。
《將人類學送上審判席的謀殺案》
文 | 李晉(《讀書》2023年10期新刊)
一九三一年七月,在美國亞利桑那州的懷特里弗鎮(zhèn),年僅二十二歲的哥倫比亞大學學生亨麗埃塔·施梅勒被奸殺。作為人類學學生,當時她正在印第安保留地調(diào)查阿帕奇部落的文化。案發(fā)當晚,施梅勒坐上一個印第安青年的馬背,希望記錄一場儀式舞蹈。這個名叫高爾尼·西摩爾的兇手把她的尸體丟進峽谷,這次事件不但影響了印第安人與白人的關系,而且讓施梅勒所在的哥大人類學系成為司法傳訊的一部分。為了撇清責任,以露絲·本尼迪克特為代表的哥大教員反復強調(diào)施梅勒是莽撞的新手,沒有按導師要求把報道人的范圍局限在女性,而且在訪談過程中過于輕率地詢問與性有關的話題。他們指出施梅勒沒有意識到一個單身女子坐上陌生人的馬背在印第安文化里有同意委身的意味,如果能夠像這門學科要求的那樣理解一個文化行為背后的邏輯和弦外之音,那么她就能避免這場悲劇。
半個世紀后,施梅勒家族強調(diào),除了謀殺者本人及親友斷言與異性共騎一馬有性暗示外,沒有任何民族志證據(jù)能證明這一點。二〇一七年,施梅勒的外甥吉爾·施梅勒出版了《亨麗埃塔與那場將人類學送上審判席的謀殺案》,試圖以圈外人的身份還原這場事件。以普林斯頓大學的林玉屏為代表的新一代學人在同年爆發(fā)的反性騷擾運動中呼吁洗刷施梅勒身上的污名,她和其他幾位女性學者以自己的親身經(jīng)歷證明女性研究者在田野中面臨更多的風險。
林玉屏強調(diào),本尼迪克特等哥大教員對施梅勒的污名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耙粦?zhàn)”過后,哥大人類學在弗朗茲·博厄斯的領導下培養(yǎng)出一大批女性學者,本尼迪克特是其中的翹楚,她和瑪格麗特·米德、艾拉·德洛里亞、格拉迪斯·雷夏德在“二戰(zhàn)”前后成為美國人類學的中堅力量。本尼迪克特在職業(yè)生涯的大部分時間都因為性別問題遭到不公,后來的仰慕者在標榜她的女性主義立場和酷兒身份的同時也贊揚她抬高了女性人類學的地位。但是這樣一位有性別意識的抗爭者為什么要罔顧另一位女性在田野中遭受的暴力?她需要如何說服自己才能從院系立場來否認施梅勒的努力?是否從這個年輕人身上看到其他執(zhí)著于學術的女性同儕的影子?這些問題關乎新崛起的女性在當時由男性主導的學院政治和社會文化中的處境。
一
二十世紀二十年代,美國社會一個很重要的變化是大量女性開始進入工廠、商店、郵局和辦公室工作,或是在律所、政府、銀行、公共事業(yè)部門和大學等傳統(tǒng)上由男性壟斷的行業(yè)嶄露頭角。家庭不再像過去那樣成為定義女性的唯一領域,女性也需要一套新的哲學來在她們廣泛存在的差異之上建構出某種集體意識。一些團體開始用“feminism”(女性主義)這個新出現(xiàn)的詞來表達對性別平等的訴求。與十九世紀的婦女平權運動關注選舉權不同,這個新出現(xiàn)的女性主義思潮強調(diào)女性在經(jīng)濟和事業(yè)上的獨立。
本尼迪克特正是在這樣一個時代成長于全是女性的家庭,她的爸爸在她未滿兩歲時就去世了,她相信自己的世界從那時起被分成兩半,一半是極為唯美的躺在棺材里的父親的世界,一半是在人世痛哭的母親的世界。本尼迪克特的媽媽總是帶她到波士頓美術館參觀,因為那里有一張很像她父親的埃爾·格列柯的畫。本尼迪克特討厭媽媽一直未能走出喪偶的陰影,也從媽媽身上看到一個女性所必須面對的命運。她懷疑一個女人能否僅憑自己就獲得完滿的生活,這種焦慮感讓她在青年時代的大部分時間都陷入抑郁。
在絕望中,她發(fā)明出一套遁入想象的方法,在想象的世界里不但有她的父親,還有與父親綁定在一起的美好而富有詩意的東西,特別是一些曾鼓舞她的女性。她的大學是最早授予女性本科學位的文理學院,其中有不少女性教員一直保持單身,為年輕的學生提供了模板。在游學歐洲時,本尼迪克特日漸喜歡十八世紀的英國思想家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的著作。在后來的婚姻里,當她想在家務之外寫一本書來介紹那些勇于冒險卻困于性別的杰出女性時,她毫不猶豫地把沃斯通克拉夫特放在第一位,這部未刊稿以這樣的方式描述偶像:
“在英國人物展上掛著一張沃斯通克拉夫特的肖像,她在畫完這張畫后幾個月就死了。我第一次看到這張畫時還是孩子,當時的我完全震懾于迎面撞到的可怕的朝氣。我太想知道其他女性如何拯救她們的靈魂,畫框中的女人完全抓住了我:用她那赤褐色的頭發(fā),堅定而略帶憂傷的淺棕色的眼睛,高昂的頭顱。她一定已經(jīng)拯救了她的靈魂,我可以從她那毫無畏懼的目光中看到這一點。”
沒有出版商愿意出版她的書,她越是書寫勇敢的女性,就越是覺得自己擱淺在牢籠。她嘗試教書,嘗試做社工,但是這都不是她想要的工作。她的丈夫覺得她在每一樣事上都淺嘗輒止,卻不理解這是一個女性苦苦探索自身位置的明證。像大多數(shù)婚姻一樣,最終壓垮這段婚姻的是孩子,本尼迪克特沒有辦法生育,在多年的虛耗后,她決定走出圍城。
一九一九年,三十二歲的本尼迪克特回到學校,剛好遇到艾爾西·帕森斯到她的學校講學。帕森斯是二十年代哥大人類學系的傳奇人物,她本人出生在豪門,丈夫是美國著名的政治家,自己純粹是因為興趣才在人類學系接受一份非正式的工作。帕森斯經(jīng)常利用自己的私人財富支持有興趣的哥大師生到印第安地區(qū)調(diào)查。在這段時間,本尼迪克特還結識了另一位哥大教員亞歷山大·戈登威澤,而且深受后者的賞識。在戈登威澤的推薦下,三十三歲的本尼迪克特進入哥大成為博厄斯的學生,只用了三個學期就拿到博士學位。
博厄斯很支持女人投身學術,他說過他最好的學生全都是女性。畢業(yè)后的本尼迪克特在伯納德學院給兼職的博厄斯做助教。一九二三年,伯納德學院希望設立正式的人類學職位,博厄斯把這個機會留給年齡更大的雷夏德,因為他覺得后者作為單身女性更需要工作——他一直認為本尼迪克特有丈夫做后盾。一九二五到一九二八年,本尼迪克特在紐約的幾所學校兼職,而且在沒有薪水的情況下為哥大人類學系免費工作了三年,直到離婚后才引起博厄斯的重視。一九三一年,哥大人類學系聘本尼迪克特為助理教授,那時的她已經(jīng)憑借自己的印第安研究成為很多人心目中未來人類學的領軍人物,用助理教授聘最好的人類學家是對其莫大的侮辱。
博厄斯的老去讓管理院系的事務落在本尼迪克特的肩上。接下來的十七年,她指導并修改了幾十個學生的博論,用自己的錢幫他們調(diào)查,協(xié)助他們尋找發(fā)表的機會。很多女性在本尼迪克特的幫助下獲得成功,其中有不少來自第三世界,比如以研究中國人面子聞名的胡先縉。除了胡先縉等少數(shù)人,跟隨本尼迪克特學習的女生大多是丁克或單身,她們不像上一代那樣需要糾結家庭和事業(yè)的平衡。曾經(jīng)在哥大學習的西敏司說二十世紀四十年代的人類學系曾因女博士的閃耀出現(xiàn)某種性別的緊張,這甚至影響到一部分人對本尼迪克特的評價。但是在大多數(shù)院校尚未開設人類學且經(jīng)濟凋敝的情況下,本尼迪克特總是延續(xù)博厄斯時代把教職優(yōu)先留給男性的做法,因為他們在那個時代往往承擔著養(yǎng)家的責任。
這些背景都有助于我們理解施梅勒事件和本尼迪克特在這次事件中的選擇。在她生活的年代,她只能盡可能地推動新一代的學術女性有實現(xiàn)自我的機會。但是當這樣的機會走向失控時,她以十分明確的態(tài)度表明,學院政治只能以冰冷的男性方式呈現(xiàn)。
二
施梅勒的悲劇可以追溯到本尼迪克特的一個決定。那年夏天,本尼迪克特為自己在新墨西哥州的調(diào)查挑選了六個學生,為了安慰未入選的施梅勒,她答應從院系撥一筆錢給她去調(diào)查。在博厄斯的建議下,施梅勒選取了相對有挑戰(zhàn)的阿帕奇部落做對象。本尼迪克特全程參與了籌備,除了寫信給有經(jīng)驗的學者,她還把自己熟悉的芝加哥大學的語言人類學家愛德華·薩丕爾介紹給施梅勒,因為他是阿帕奇語的專家。在出發(fā)前,本尼迪克特和米德一起分析了田野中有可能遇到的問題并幫助施梅勒模擬了訪談。所有這些都讓施梅勒的父親相信,自己的女兒不是在進行個人研究,哥大人類學對她的死負有“疏忽失職”的責任。
校方的辯解是他們派遣過九十一名女生到印第安保留地調(diào)查,沒有一次發(fā)生意外,施梅勒的問題不在于哥大的培養(yǎng)制度有任何問題。她的問題在于其過于急切地想要離開白人管控區(qū)的范圍來深入調(diào)查,沒有像管理局建議的那樣從當?shù)嘏灾泄陀梅g,也沒有像本尼迪克特告誡的那樣多接觸女性,少接觸男性。從施梅勒的信件來看,她無非是想要完成第一流的研究,她覺得政府安排的住所把她與真正的印第安文化隔開,她接觸男性也是因為他們在田野中比女性更容易接觸。對人類學這樣一門以研究社區(qū)整體為目標的學問,在研究過程中轉(zhuǎn)向其他內(nèi)容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施梅勒完全沒必要像校方宣稱的那樣把自己的研究題目局限在“阿帕奇部落的女性”。實際上,如果沒有兇案的發(fā)生,所有這些“行事莽撞”的證據(jù)都可能被用來證明這是個極為熱愛人類學的優(yōu)秀的學生,從而被當作某種積極進取的證據(jù)。
在庭審過程中,如何給兇手量刑成為裁斷的焦點,人類學在這個問題上再次表現(xiàn)出符合學科特點的一面。有不少人類學家認為司法部門不應用自己的文化標準去判定印第安人這個被壓迫的民族,既然施梅勒與殺人犯共乘一馬,那么就應該在印第安文化的脈絡下理解這個事實。一些材料聲稱本尼迪克特告誡聯(lián)邦探員,“不要以美國通行的法律標準和道德標準來評判這件事……施梅勒在接觸印第安人的過程中的無意識的行為……很可能引發(fā)誤會?!痹谑┟防胀馍臅?,他引用了一封博厄斯寫給美國司法部門的信:
“我實在忍不住去想是什么樣的情況驅(qū)使一個有家室、有大好前途的印第安年輕人犯下這樣惡劣的謀殺罪?我誠心希望并祈禱他能得到司法上的寬大處理,我認為這是非常必要的,因為我們要考慮……印第安文化處于被美國文化包裹的弱勢境地?!?/span>
實際上,就連阿帕奇部落的一些上層都覺得人類學過于天真,他們相信施梅勒只是太過相信書本上的內(nèi)容,無條件地把印第安人看作受壓迫的高貴種族,所以當有人提醒她注意安全時,她覺得有必要以信任和良善來糾正官方意識形態(tài)對印第安人的污名。人類學或許真的有某種刻板印象,因為相比于相信一個印第安人有可能是罪犯,他們似乎更愿意相信自己的學生有不為人知的放蕩的一面。阿帕奇人指責施梅勒在田野中用富有挑逗性的問題勾引他們的男人,審判長希望本尼迪克特出庭做施梅勒的品德證人,但是被拒絕,因為證明一個白人的品德就是為定罪一個印第安人服務,本尼迪克特擔心這會導致印第安部落的仇視,從而讓她最重視的印第安研究陷入不確定性。代替她出庭的露絲·安德希爾承認,哥大內(nèi)部的擔心是施梅勒或許真的有不符合倫理的舉動。由于哥大方面的沉默,西摩爾一直宣稱自己是受到暗示才與施梅勒發(fā)生關系,而且受到后者的逼婚和攻擊,最終在自衛(wèi)過程中殺害了她。在逃過絞刑后,西摩爾在一九五七年被保釋出獄,但是很快因騷擾一名十歲女童被再次羈押。
三
本尼迪克特毫無疑問是一個女性主義者,但是她生活在女性主義剛崛起的年代。按照美國史學家杰克遜·利爾斯的看法,當時的美國在都市文化和大眾市場的崛起下經(jīng)歷了清教的解體,由此帶來的文化危機讓整個社會面臨空前的失重感。當時的美國社會依然像清教時期強調(diào)對工作的投入,但是勤奮工作已經(jīng)不再具有韋伯所說的救贖意義。在世俗化的趨勢下,人的目標轉(zhuǎn)變?yōu)閷ψ晕覂r值的實現(xiàn),這是本尼迪克特如此在乎工作的原因。同時代的女性主義者在經(jīng)濟獨立之外非常強調(diào)身體的解放,因為對死水微瀾的打破同樣能夠為失重的個體提供更強烈的生命體驗和生活亟需的真切感。不管施梅勒有沒有詢問與性有關的話題,很多女性人類學家在當時都面臨私生活的指控,米德等同時代的人類學者把目光投向原始人的性并不是偶然。
一九二八年,薩丕爾發(fā)表了《對美國性問題的觀察》,他在文中把美國的性自由問題關聯(lián)到米德的薩摩亞研究。薩丕爾指出,所謂薩摩亞人能自由地追求性只是學者的虛構,原始人的性就算比清教更開放,也不能說明人類社會有無約束的性存在。薩丕爾認為,原始社會廣泛存在的殉情故事說明即使在最樸素的階段,人類社會也十分強調(diào)靈和肉的統(tǒng)一,女性主義以滿足身體需要為目標的性不應該被投射到土著人身上。薩丕爾眼中的性是社會和文化的產(chǎn)物,它是社會成員在生理需求與支持或限制這些需求的文化形式之間做出的協(xié)調(diào)。在他看來,讓性沖動屈從于文化固然是對自由的讓渡,但是相比于性解放運動把人剝離于規(guī)范,符合社會要求的性至少不會造成失序與迷茫。薩丕爾相信同性戀這種“非自然”的愛在美國社會愈演愈烈,在本質(zhì)上是因為女性主義鼓吹性和愛的分離。與歐洲社會接納更多元的性不同,美國境內(nèi)不斷攀升的離婚率說明這個受清教信仰影響的國家仍然視濫交為罪惡,社會和文化傳統(tǒng)對社會成員一直有規(guī)范作用。
這篇文章惹惱了本尼迪克特,她不能接受薩丕爾對同性戀的嘲諷和評論。離異后的本尼迪克特一直與女性生活在一起,她和米德在很長一段時間都保持秘密的愛戀關系。本尼迪克特相信薩丕爾的文章是在影射她“非自然”的性取向,但是這篇文章也確實暴露了她生命中的矛盾:一方面,就像施梅勒事件證明的,在《文化類型》等很多作品里,本尼迪克特反復把個人的心理和人格歸結到文化;但是在另一方面,她作為女性主義者又需要淡化文化的塑造作用,這樣才能肯定一個女性在職業(yè)和性取向上的自由。
本尼迪克特的搖擺揭露了與她同時代的女性學者依然要在不確定的現(xiàn)實中糾結什么是自由。在沒有獲得教職時,她曾用詩歌來記錄這些擔憂。那時的她喜歡與薩丕爾分享她的作品。人類學家理查德·漢德勒在比較兩人的詩作后指出,如果說薩丕爾的詩是嘗試在枯燥的學術生涯外探索生活的多彩之處,本尼迪克特的詩則更像是傾訴——她展示了一個女性需要怎樣的自我剖析和否定才能做到“價值實現(xiàn)”這個男性擁有的特權。二人詩歌中一個很明顯的區(qū)別是薩丕爾總是能游刃有余地藏在幕后,從旁觀者的角度展開對內(nèi)容的敘述;但是本尼迪克特則痛苦地展示自己,甚至不惜暴露自己在婚姻和性關系上的挫折。這些區(qū)別有助于理解薩丕爾的文章為什么會激起本尼迪克特的不滿:美國社會的性自由對薩丕爾而言只是面對和包容不同的態(tài)度,但是對本尼迪克特來說,它是一個關乎“我是誰”的問題。
這些區(qū)別推動兩人的理論走向不同的方向。薩丕爾強調(diào)文化對個體的塑造,但是他的理論給個體自由留下了足夠的空間。他呼吁建立一種能激發(fā)個體創(chuàng)造力的文化,要建立這樣的文化,他認為必須依靠藝術精英而不是循規(guī)蹈矩的平民,像自信的男性一樣,他相信文化的未來取決于少數(shù)人的創(chuàng)造。與此相反的是,本尼迪克特認可文化與個體的辯證關系,但是她更看重文化類型與人格類型的對應。在她看來,人總是在文化的要求下發(fā)展某些特征并淡化其他特征,從而形成與文化相稱的人格;那些無法適應的個體沒有能力去改變文化,他們只能淪為社會異端。本尼迪克特在意的是如何對待異類,她的理論有一種女性的慈悲和包容,引導讀者去體會人的不易。她沒有把逃離困境的希望歸結到創(chuàng)造力或自由,而是呼吁人們?nèi)ヒ庾R到所謂“另類”只是碰巧沒有出生在自己適合的土壤。在她的書里,她強調(diào)印第安人沒有規(guī)定一個正常的男人和女人應具有何種氣質(zhì),兼具男性和女性氣質(zhì)的“雙靈人”不但被認為是神的恩賜,而且被認為是觸覺更敏銳、更適合成為戰(zhàn)士和祭司的人選?;蛟S是因為期待一個能包容她性取向的地方,本尼迪克特在自己的理論里選擇用文化來覆蓋人的自由。
所有這些都有助于我們理解這次事件中的矛盾。雖然致力于提攜女性,但是本尼迪克特在這次事件中否定了一個女性的努力。她和米德用了很長時間才找到教職,她們擔心施梅勒事件的持續(xù)發(fā)酵會影響女學者的前途。這樣的擔憂不是沒有道理,擁有權力和地位的男性學者在當時普遍不支持女性去田野,博厄斯和薩丕爾就認為米德完全沒有必要去薩摩亞島調(diào)查。由于這些經(jīng)歷,米德在七月的一封信里把施梅勒說成“傻子”,覺得她讓其他女性面臨“多年不能進行田野”的風險。淡化一個女性的死,在這種情況下成為必要的取舍。不管怎樣這都是一個巨大的矛盾:在本尼迪克特和米德以冰冷的男性手腕平息輿論時,一個被想象出來的屬于全體女性的愿景成為在當下否定另一個女性的借口。
第二個矛盾更富私密性。在這次事件的很多通信中,本尼迪克特都表現(xiàn)出極具外交辭令的一面,只是給予死者以得體的同情。但是在最新解密的信件中,林玉屏發(fā)現(xiàn)她在一個月后向米德吐露,她從施梅勒身上看到了米德的影子。一九二二年,第一次與本尼迪克特相遇的米德也是她的學生,她從眼前這個三十五歲的已婚者身上看到對人類學的自信和篤定,班上的很多人覺得本尼迪克特是個說話都會臉紅的書蟲,但是米德從她身上發(fā)現(xiàn)了某種“隱秘的美”。在這之前,米德曾經(jīng)愛慕過自己的高中老師和學姐,而且不像其他人那樣覺得這是需要回避和抑制的情感。像后來的施梅勒一樣,她也曾毅然決然地不顧師長的反對,只身完成令她成名的薩摩亞研究。后來的學者認為,施梅勒實際上把米德當偶像,她在田野中詢問與性有關的話題也只是想模仿自己的偶像。但是米德在給本尼迪克特的回信中斷然否認自己與施梅勒有任何相似,她說自己從來沒有勾引過薩摩亞人,“也從沒想過你會把我和施梅勒關聯(lián)在一起”。在那一刻,本尼迪克特和米德原本可以把她們擁有的欣賞和信任分享給另一個人,但是她們背叛了她,埋葬了這種可能。
來源:讀書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