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租賃1月5日公告,收到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新疆監(jiān)管局《關于對天津通萬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2022年4月28日,因執(zhí)行法院裁定,渤海租賃的實際控制人發(fā)生變更,并構成上市公司收購,天津通萬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為收購人之一。2023年7月19日,天津通萬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收到《執(zhí)行裁定書(2023)粵0304執(zhí)8592號之三》,因擔保物權糾紛,法院裁定將天津通萬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所持渤海租賃全部263,591,433股股票(占總股本的4.26%)過戶至申請執(zhí)行人名下,但遲至2023年8月31日,天津通萬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才通過渤海租賃公告持股比例變動情況。
天津通萬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在收購完成后的18個月內轉讓渤海租賃股票,且未及時公告持股比例變動達到1%的情況,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七十四條和第十三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